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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美國開始審理著名的“華裔工程師替中國竊取軍事機密案”,涉案人叫麥大志,已年高66歲。這起案子自2005年11月起,在美國就被炒得很有名,這兩年每隔幾個月美國就會有人出來就此說一番話,然後媒體就大肆報道一番,這使得此案變成美國繼李文和案之後,最受關注的一起“中國間諜案”。就在同一天,美國ITT公司被罰款1億美元,媒體稱理由是“涉及違法轉移受管制的國防技術,包括准許兩名中國光學專家參與夜視裝備的設計工作”。有分析人士認爲,從這些事件可以看出美國對中國的防範心態越來越重,而這種近乎“偏執狂”的心態損害的不止是中國的利益。
“間諜案”案情似是而非
27日,美國聯邦政府起訴加州華裔工程師麥大志竊取軍事機密一案,在洛杉磯附近一個聯邦法庭正式開庭。當日主要是遴選陪審團成員,而庭審將在本週晚些時候陪審團組成後開始,預料案件的審理將延續4到6周。
美國檢察官將以3項罪名起訴麥大志,包括將美國國防機密出口至中國、未經註冊便充當外國代理人等。美聯社報道說,如果罪名成立,麥大志最重可被判50年有期徒刑。
據美聯社報道,麥大志在中國廣州出生,1985年成爲美國公民,被捕前曾擔任美國第六大國防承包商的一個分公司的首席工程師,他參與了部分世界上最先進的海軍科技研發計劃,比如海軍靜音電力推進系統的研發,此係統將被使用在美軍下一代的軍艦上。
不過,在對“間諜罪行”的細節認定上,檢察官與辯護律師的說法相去甚遠。檢察官指控說,66歲的麥大志從1983年便開始爲中國工作,竊取美國重要國防機密。在當中國間諜期間,他已竊取數百件國防系統文件,內容包括武器、核反應堆與美國潛艇推進系統。2005年10月,麥大志涉嫌將存有艦艇靜音推進系統等國防情報的加密光碟,委託其弟麥大泓及麥大泓之妻李福衡攜帶出境,交給在中國的聯繫人“樸先生”,麥大泓一向扮演將機密材料送到中國的中間人角色。就在麥大泓和李福衡準備登機離開洛杉磯、前往中國香港時,被聯邦調查局逮捕,並搜出加密的光碟。隨後麥大志夫婦也被逮捕。
聯邦調查局提供的說法則更像是電影中的鏡頭:他們在麥大志的家中發現了被碎紙機粉碎的中文資料,據說其中有要求他蒐集技術情報的“指令”。
儘管說得很玄乎,但“間諜案”從一開始就似是而非。由於沒有在“走私的材料”中發現“機密材料”,美國檢方前年11月起訴麥大志等人的罪名是“未經註冊便充當外國代理人”。去年5月,檢方又高調地對外宣佈,此前起訴的罪名太輕,他們要提高控罪,但檢方最終還是沒有提出“間諜罪”的起訴。
麥大志的辯護律師羅納德·卡耶對媒體表示,本案涉及的所有技術資料都可在公開的研討會上獲得,並不在美國政府管制出口清單之列,而且想帶出境的信息也是要在公開的研討會中爲大家提供的材料,政府對麥大志的指控過於誇大。麥大志作爲美國公民,他絕沒有做出傷害國家的事情,“每個人都說麥大志是公司裏最慷慨、最負責任的工程師,他只是在討論與學習科技”。卡耶認爲,誇大此類案件的嚴重性是“檢察機關的一貫做法”。
有人炒作“中國威脅”
事實上麥大志等人並沒有受到“間諜罪”指控,但這不能阻止某些媒體的大肆渲染。美聯社、法新社都發了通稿,《華盛頓郵報》的報道稱,麥大志與其他4人的間諜案,是美國近年來最重要的“中國間諜”案件之一。偏愛炒作“中國威脅論”的《華盛頓時報》的標題就是《中國工程師因捲入中國軍事間諜案而受審》。文章竟然還說,通過此次審判案件,“可以讓人們近距離地看清中國是如何極力通過間諜刺探美國的軍事科技情報的”。
這篇文章還用了不知哪裏搞到的“細節”極力誇大事態的嚴重性,煞有介事地說,2001年,麥大志搞到了一些核心技術。此外,麥大志試圖提供給中國的海軍靜音電力推進系統,則是用於下一代海軍戰艦的隱形技術,“事關重大”。文章還稱,“中央情報局已斷定,中國通過間諜活動,已掌握了部署在美國軍火庫中的每一顆核彈頭的祕密和技術”,“麥大志領導的間諜集團在美國活動了20年竟未被發現,這是美國反間諜活動的重大失敗”。
美國共和黨衆議員蘭迪·福布斯對中國的攻擊則更離譜,據美國《紐約太陽報》報道,福布斯稱他對麥大志遭受到的各種各樣的指控一點都不感到奇怪,因爲“中國對潛艇技術的興趣尤其強烈。過不了幾年,中國實際擁有的潛艇數量就要超過美國了”。而“北京一直努力地大範圍蒐集美國的情報”,這個案件只暴露出了其中的一小部分,還有很多的情況沒有被發現,“絕對不會只有這一個案件”。他還說,他擔心媒體和決策者的焦點會集中在其他方面的國家安全問題上,從而忽視了對中國的注意,而中國在美國一直“從事着長期的努力”,“今天,伊拉克搶佔了頭條,可是5年之後,我們將不再談論伊拉克了,我們將開始談論中國”。
會給產業界帶來“大浩劫”
美國《紐約太陽報》3月28日以“企業界爲中國間諜案的影響所憂心”爲題報道這一事件。文章說,該案件引起了美國主要國防承包商和出口商的憂慮,因爲檢方的一個關鍵的法律解釋“顛覆了長期以來對出口法的解釋”,這將對產業界帶來一場“大浩劫”。根據檢方的說法,或許麥大志等人“走私出境”的技術不是什麼軍事機密,而是“在公開會議上討論的技術”,但這些信息與武器技術有關,需要特殊的出口許可,因此麥大志的行爲也是非法的。
華盛頓的出口法律師、法律學副教授克立夫·伯恩斯氣憤地說:“這真是一種荒唐的解釋,這將會把那些所有人都認爲不是犯罪行爲的事情定爲犯罪。”
“每個人都知道我們的戰鬥機速度突破音障時會發生音爆,但是根據檢方的解釋邏輯,如果你把這件事告訴給一名中國人,那麼你就是犯罪。”伯恩斯嘲諷地說,政府的法律解釋將會導致大學校園裏科技課程發生混亂,“你是不是必須把中國學生從教室裏驅逐出去呀”。
許多美國華人認爲,美國司法部門已經形成了一個非常壞的模式,許多案子還沒調查清楚就被無限放大,被拿到媒體上大喊一通,不管“間諜”是真是假都損害了中國的形象,也給美國的華裔科學家造成巨大精神壓力,這對他們很不公平。
影響科技學術交流
近年來,所謂的“華人間諜案”頻發,繼李文和冤案之後,已連續發生多起華人被控在美國“爲中國從事間諜活動”的案件,包括美國硅谷華裔工程師李蘭以及葛躍飛“竊取商業機密”;前聯邦調查局特工吳丹妮“向華裔間諜泄密”;“一家中國政府部分持股的公司”試圖從新澤西州一家金屬公司“獲取麻雀導彈的零件”等等。但這些案子大多到最後不了了之。有專家認爲,美國之所以鬧出這麼多似是而非的“間諜案”,是因爲現在科技人員的工作方式與幾十年前的封閉狀態完全不同,而各種類技術之間的界線也越來越模糊,科研人員的工作方式更加公開,相互之間和與外界的信息溝通交流也更頻繁,一個最尖端的科研人員可能會在全世界做演講。美國司法部門如果死抱着當年的思維在科研人員中找間諜,結果也許會抓出一大批“間諜”,卻一個“鐵證”也搞不到。
美國法律人士指出,美國頻頻拿“華人間諜”說事,其深層的原因是美國執法當局對華裔專業人員存在偏見,對中國存在大的誤解,害怕中國“偷走”美國的先進技術,這已經影響了美中之間正常的經貿與技術交流。
中國科學院一位從事某基礎理論研究的科學家告訴記者,他和同事去美國參加國際學術交流會議時,多次被拒。這位科學家從事的是某領域的基礎理論研究,雖然是民用範圍的,但美國方面很容易聯想到,這個領域的基礎研究可以直接移植到軍事用途上。這位科學家對此非常氣憤,他說,美國政府對他們與美國同行的學術交流,可以說戒心和防範心理非常重,真的是非常過分,甚至到了神經質的程度。他說,美國政府對美國科研人員參加國際學術交流的內容,也是有紀律要求的,各方面的審查都非常嚴格,甚至會上播放的每張幻燈片都要進行詳細審查。
中國某前沿技術研究院的一位研究員告訴記者,美國管得太嚴了,搞得美國的科研人員都非常顧忌。美國航空航天局的科研人員到中國之後,不僅不介紹任何技術方面的問題,甚至連與中方人員合一張影都非常顧慮。他說,美國已經把技術交流變成了政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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