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爲期一年半的集中查辦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瀆職犯罪專項工作中,上海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處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瀆職犯罪案件27件,要案4件,涉案金額達1億多元。這是記者從上海市檢察院近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的。
據新聞發言人介紹,上海市檢察機關於2005年8月至2006年12月間集中開展查處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瀆職犯罪專項工作。其間查處的27件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瀆職犯罪案件中,因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失職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類犯罪案件20件,佔案件總數的74%;負有市場監管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失職、徇私舞弊類犯罪案件6件;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徇私枉法犯罪案件1件。這些案件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達8700餘萬元。
據新聞發言人介紹,這些案件反映出瀆職犯罪新的特點:
一是案件線索大多來自重大經濟犯罪。在該市查辦的27件瀆職犯罪案件中,與重大經濟犯罪相牽連的有10件,佔37%。
二是一些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新出臺的政策以權謀私。金山區某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辦事員胡火根,在辦理該鎮被徵地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中,接受他人請託,弄虛作假,違規爲張某等9人辦理了小城鎮社會保險和戶籍農轉非的手續,導致該鎮政府爲張某等9人繳納小城鎮社會保險50多萬元。2006年10月19日,金山區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胡火根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二年。
此外,重特大案件比例高(佔77.8%),瀆職與賄賂犯罪互相交叉,也是此類案件呈現的新特點。該新聞發言人表示,在專項工作中,上海各級檢察機關通過認真履行職能,努力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在服務經濟建設和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了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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