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內六區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租房補貼每月最少360元
環城四區和塘漢大家庭每月最少325元
兩區三縣家庭每月最少270元
就調整後的租房補貼標準、享受租房補貼的家庭每月最低可享受到多少補貼額、月租房補貼額如何計算等問題,市國土房管局有關負責人進行了解讀。
據介紹,自2007年4月1日起,將全市城鎮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房補貼標準上調20%,由市內六區每月每平方米20元、環城四區和塘漢大每月每平方米18元、兩區三縣每月每平方米15元分別調整到每月每平方米24元、22元、18元。租房補貼面積標準爲:人均使用面積10平方米。
將每戶家庭最低租房補貼標準上調20%,由市內六區每月300元、環城四區和塘漢大每月270元、兩區三縣每月225元分別調整到每月360元、325元、270元。
月租房補貼額的計算方法是:月租房補貼額=月租房補貼標準×家庭應補貼面積,家庭應補貼面積=租房補貼面積標準×享受租房補貼家庭人口-現住房使用面積。家庭應補貼面積小於15平方米的,按15平方米計算。
市住房保障管理辦公室對已享受租房補貼待遇的家庭,自2007年4月1日起,按調整後的補貼標準重新覈定租房補貼金額,再根據該家庭租賃備案時所租賃住房實際租金重新確定月租房補貼發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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