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班子“上任”
地方黨委換屆後,在領導班子配備改革中如何明確專職副書記的分工?如何處理好專職副書記與書記、常委的關係?新的工作機制運行方式尚待建立,各地在研究和探索實踐中形式不同。“專職副書記現象”成爲多方關注的一個焦點。
《瞭望》新聞週刊日前就專職副書記課題赴廣西等地調研時發現,廣西地方黨委換屆經過半年時間運轉,優化班子結構、精簡領導職數等意圖已經達到。但減少副書記職數後,專職副書記的職責定位不統一、工作分工有待明確,一些地方出現“專職不專”的現象,成爲當前黨委領導班子工作運行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不僅僅是在廣西,《瞭望》新聞週刊從不同渠道瞭解到,目前已完成換屆的14個省區,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上述問題。而今年有17個省區市黨委換屆,使得明確專職副書記的分工,健全相關制度的問題更顯重要。
有關專家接受本刊採訪時認爲,目前存在的專職副書記定位模糊的現象,是原有領導班子工作機制和運行方式,向新體制過渡時,新機制、新制度尚未完善、尚未成熟的表現。而在中央明確要求之前,各地進行不同形式的改革探索都是允許的,總體原則是要以提高執政效率、保證領導班子高效運轉,同時擴大黨內民主、實行有效的監督爲目標,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新的專職副書記分工各異
《瞭望》新聞週刊在調研中發現,“減副”實現了“一正兩副”後,由於只設一名專職副書記,而對這名專職副書記的分工尚未有明確的界定,導致各市、縣(市、區)黨委對這名副書記的定位差別較大。
有的認爲這名專職副書記應把以前幾名專職副書記的工作統攬起來;有的認爲主要是協助書記管理黨委日常工作,分管其他常委們沒有分管到的工作;有的認爲應該是協助書記負責黨委日常工作,分管組織人事、羣團、黨校、編辦及直屬工委。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幹部二處處長杜恆年告訴本刊記者,不久前他們對桂林、來賓和河池三市新一屆黨委領導體制和工作運行機制問題進行調研時發現,這三市及下屬各縣、區對黨委專職副書記的工作分工就出現多種類型。
第一種類型:協助書記工作,分管市委日常事務、黨羣工作,受書記委託負責其他專項工作。
第二種類型:協助書記工作,分管不包括組織人事工作在內的其他黨務工作,聯繫其他工作。
第三種類型:協助書記工作,不作具體分工,受書記委託負責有關工作。
第四種類型:協助書記工作,分管市委日常事務、黨羣工作,政法(或宣傳)工作,聯繫其他工作。
第五種類型:協助書記工作,分管黨羣、政法、宣傳工作,聯繫或分管部分經濟工作。
不同地方的幹部向《瞭望》新聞週刊介紹道,在新的分工下,有些地方的專職副書記職責加強了,但也有相當部分的專職副書記成了“書記助理”,與黨委祕書長、縣委辦主任乾的活差不多;有的專職副書記成了“打雜書記”,什麼活都幹、什麼事都管。從另一方面看,又可以理解爲什麼事都可管可不管,顯得有些尷尬。
新體制運行中的困惑
受訪的多位幹部都認爲,領導班子配備改革後的新體制下,如何理順副書記與常委關係,顯得十分緊迫。
由於專職副書記分工不明確,專職副書記與常委之間的關係難把握。防城港市委副書記朱祚榮說,新體制實行常委分工負責制,各常委直接向書記(常委會)負責,那還要不要向副書記彙報工作。如果要,那還是原來的層次,只不過把原有幾名專職副書記的職責統到一個人身上,沒有真正達到改革的目的。如果不要,那副書記只是分管羣團、黨校和編辦等幾個部門,沒有太多的職權,會造成實質上的地位下降。
明確專職副書記的分工,同樣事關黨政兼職成員的分工。一些市、縣出現新的黨政分工重疊問題也引起關注。廣西宜州市組織部部長陸贊告訴《瞭望》新聞週刊,新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主要是實行黨委常委分工負責制,通過擴大黨政領導成員交叉任職等方式,解決黨政分工重疊的問題。但由於理解不同,在實際工作中採取的措施也不同。一些市、縣認爲,黨委也應該管一些重要的工作,於是有的黨委常委聯繫農業、農村及計生工作,社會穩定也還是黨委、政府各有1名領導來管;有的縣認爲常委分工負責制,就是對全縣各方面的工作都要管,於是沿襲過去的做法,把政府方面的工作全部分攤給各個常委,這就造成了實質上的重疊。
再有,如何在新體制中加強黨對經濟工作的領導,也在探索中。實行新的領導班子配備改革後,黨委班子不兼職成員不再直接管理具體的經濟事務,一些幹部擔心會削弱黨對經濟工作的領導。在新形勢和新體制下提高執政效率,黨委如何加強對經濟工作的領導,各地普遍感到比較棘手。
“減副”還打破了“常委-副書記-一把手”這樣的成長軌跡,長期以來,無論是組織幹部的心裏還是被提拔幹部的心裏,都有一個相對固定的幹部升遷提拔路徑圖。但在新體制下,這個路徑圖如何清晰,對幹部心態有着直接影響。比如在過去,宣傳部長、組織部長幹到一定年限,就有可能從常委提拔爲管宣傳的副書記或管組織的副書記,然後副書記有可能被提拔爲行政正職,少數還被直接提拔爲黨委正職。另外,紀委書記、政法委書記都可以被提拔爲副書記。
“但隨着‘一正兩副’的確定,這個升遷路徑圖似乎被改變。如何營造一個不拘一格成長人才和不拘一格使用人才的局面,減少臺階限制,讓優秀的幹部能夠脫穎而出?也成爲擺在有關部門面前的調研課題。”南寧市委組織部部長岑可成告訴《瞭望》新聞週刊。
“一把手”監督再成焦點
至少表面看起來,有些幹部擔心“減副”容易造成權力更多地向書記集中。誰在“一把手”面前說“不”?對“一把手”的監督會不會弱化?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幹部二處處長杜恆年說,這種擔心是多餘的,其實對“一把手”的監督問題,主要不是副書記多少的問題,而在於是否擺脫了舊的領導體制和制度的影響。
長期以來,儘管一直實行民主集中制的領導制度,但實際上,很多地方是“一把手”全權負責,“八個副職不如一個正職”。即便在目前情況下,如果“一把手”不民主,照樣可能越過兩位副書記直接或間接對常委施加影響,使常委按照自己的意圖辦事。要解決這一難題,惟一的路徑是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建立全委會、常委會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通過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和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
地方領導班子“減副”之後,紀委書記不再兼任黨委副書記。有些幹部向本刊記者反映,是否意味着紀委書記“降格”了;紀委書記只擔當常委,紀委工作的重要性如何在新的運行機制中顯現出來,尤其在反腐方面?
針對如何保證實行有效的監督,岑可成說,經過半年的運行結果表明,紀委工作不會因爲這個變化而受到削弱。過去,副書記兼紀委書記,在班子的分工中實際要重一些,能夠直接協調到政法委書記和公安局長。如今在都是常委的情況下,直接指揮的因素就會少一些。但這並不代表紀委的監督地位下降。無論是實際的工作情況,還是目前的反腐敗需要,紀委的工作在新體制下都需要加強。
儘快建立健全新的工作機制
據本刊記者瞭解,由於目前專職副書記的分工各異,廣西等地的常委分工負責制的實際情況也沒有完全統一,目前主要有兩類常委分工負責制的運行模式:
一是在繼續實行換屆前的領導體制和工作運行機制基礎上,初步根據常委分工的情況進行了一些微調。表現爲基本按照原來的工作機制和辦事程序推進工作,專職副書記還分管部分常委領導的部門,只是減少了書記辦公會,專職副書記不分管的工作由常委負責並直接對書記(常委會)報告工作。
二是對原有領導體制和工作運行機制進行探索和改革,初步建立了常委溝通協調製度、常委會決策程序、常委會決策督辦制度等。常委與副書記一樣,負責管好各自分管的工作,直接向書記或常委會彙報。
面對目前的探索,一些幹部希望上級領導機關能夠給出一個明確的說法。同時,他們接受《瞭望》新聞週刊採訪時建議,按中央有關加強換屆後領導班子建設的要求,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新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一是建立健全地方黨委常委分工負責制,明晰全委會、常委會、書記、專職副書記和各常委的職責和權力,切實實行分工負責、權責一致的領導體制。宜州市組織部部長陸贊說,這次改革實際上是對基層政治生態的一次刷新。如何在常委分工的基礎上界定黨政工作職責,這個“度”的把握需要認真研究。
二是完善地方黨委的決策機制。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建立健全完善常委會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確保決策科學、合法。岑可成建議,要通過建立健全決策諮詢、調研、聽證和民主討論、會議表決等一系列制度,防止決策的隨意性和盲目性。同時,要通過建立決策執行中的協調、反饋和糾錯機制,在保證決策得到有效實施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減少因爲決策失誤造成的損失。
三是建立常委溝通協調機制。南寧市市委宣傳部部長、副市長肖鶯子說,新體制下,常委分工相對獨立,客觀上易造成常委之間彼此分管工作缺乏瞭解,如果主動性不夠和缺乏有效的溝通協調機制,可能導致常委會的決策作用難以得到真正發揮。
她說,比如,就某個議題,儘管開了常委會,如果某些常委對這個議題不瞭解,而又缺乏大局和宏觀意識,什麼事情依然都是負責該領域的常委說了算,這樣的話,常委會實際上也成了走過場。另外,擴大黨政交叉任職後,交叉任職的幹部相對負擔較重,因此,要建立常委溝通協調機制,使常委工作既做到職責明確,又分工不分家,形成合力。對於重大事項,要由常委向黨委書記、政府正職、專職副書記集體彙報,醞釀提出初步方案,再提交常委會討論。
四是完善地方黨委監督機制。杜恆年說,在新的體制下,黨委班子成員的權力相對集中了,如何進行有效監督,尤其是紀委如何實現對班子“一把手”和班子成員進行有效監督?因此,必須完善地方黨委監督機制。什麼事情由常委個人決定,什麼事情必須提交常委會集體決策,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規定。爲此,要健全報告和通報制度,常委要向常委會、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在一定範圍內通報有關工作和決策執行情況。同時要研究重大決策失誤和執行不力的責任追究辦法,對責任追究的範圍、內容、方式、程序和時限作出明確規定,嚴格區分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主要責任與次要責任、主觀故意責任和過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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