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區縣專職副書記將不再分管其他常委分管部門的工作,主要做好黨委方面的一些綜合性、協調性的工作。前天召開的北京市組織部長會議初步明確了北京區縣黨委班子成員的職責分工。
會議透露,專職副書記主要應承擔以下幾方面的職能:一是協助決策,即黨委決策方案特別是有關黨的建設方面的重要決策方案的準備、協調和調查研究;二是協調執行,即對於黨委方面需要跨部門合作完成的一些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三是根據工作需要兼任相關領導職務或分管一些部門的工作,如兼任政法委書記等;四是完成書記交辦的工作任務。各區縣可根據上述職能要求,結合自身實際,確定專職副書記分工,市委不作統一規定。
針對區縣換屆後班子中的新情況,組織部門將通過建立健全常委會議題預告制度、專題會議制度、工作協調會制度等具體制度,加強常委會決策前的信息通報、決策準備和情況交流,保證常委會的決策質量和決策效率。
本市還將適當增加全委會召開次數,常委會及其成員要及時向全委會報告工作,充分發揮全委會對常委會及其成員的監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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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縣委書記用人將受監督
北京將把區、縣委書記的用人行爲納入監督範圍。前天召開的北京市組織部長會議透露,市委組織部將從六個方面加強幹部監督工作。
這六個方面包括:發揮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作用,逐步形成強化預防、及時發現、嚴肅糾正的幹部監督工作機制;探索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紀實和責任追究制度;繼續加強《幹部任用條例》貫徹執行情況檢查;建立完善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具體制度和規定;開展科學規範和有效監督區(縣)委書記用人行爲試點工作,研究加強對“一把手”用人行爲的監督;繼續做好“12380”舉報電話受理工作,加大督辦查覈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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