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已經修建的“祖龍”工程,顯然考驗政府的管理智慧。
“祖龍”工程的建設明顯破壞了始祖山山頂的生態和環境。
核心提示
3月30日,新鄭市政府公佈了對轟動全國的“華夏第一祖龍”項目的處理結果,要求“華夏第一祖龍”工程立即停止建設;責令祖龍公司儘快組織有關專家對此項目重新進行科學論證,依法辦理有關建設手續;對祖龍公司前期違規建設問題,相關部門要依法進行處理。
雖然前來督查的國家環保總局、林業局等單位還沒有最終表態,但是“華夏第一祖龍”事件已經隨着新鄭市的處理結果落下帷幕。與此同時,記者在這件事情的調查中發現,“華夏第一祖龍”項目的始建者——郭聖海與新鄭市有關部門關於運作“華夏第一祖龍”項目的過程也逐漸清晰。
“華夏第一祖龍”項目違規建設所帶來的土地流失、環保污染、林地毀壞等諸多問題已毋庸置疑,然而,誰該爲之埋單?誰該受到問責?“華夏第一祖龍”事件顯然需要反思。
項目始建者浮出水面
在“華夏第一祖龍”事件中,其始建者郭聖海是最爲關鍵的人物。
時間要回到10年前。1996年,郭聖海主動找到新鄭市有關部門,激情推銷他的“華夏第一祖龍”項目。接待郭聖海的人當中,有一位是新鄭市委副書記,現在這位前任副書記已退居二線。
據這位前任副書記回憶,郭聖海的設想讓許多人耳目一新,“純用漢白玉石塑砌”、“龍身高7.9米”、“龍腹內可並行兩輛汽車”,構想中的“華夏第一祖龍”氣派非凡,遠遠超過如今爛尾水泥建築的模樣。郭聖海還稱有一座總藏量25億立方米的大漢白玉礦爲強大的支撐,至於玉礦在哪裏,語焉不詳。
祖籍河南商丘的郭聖海吐露心跡:“祖父、家父與幾代文化名人張大千、劉海粟、齊白石均是世交,本人也耳濡目染,深受中國文化精髓的薰陶。雖然早年漂洋過海到了東南亞,但自己的根在中國、在河南。”
於是,“華夏第一祖龍”項目被新鄭市當作一個景點項目擬引進,不過細節方面斷斷續續談了很多年。
2001年11月16日,新鄭市旅遊局向當時的新鄭市計劃委員會提出建設“華夏第一祖龍”項目立項申請,新鄭市計劃委員會於當天對旅遊局批覆了項目建議書,但計劃委員會至今也沒有收到旅遊局可行性研究報告。
2002年4月15日,新鄭市旅遊局與郭聖海簽訂建設“華夏第一祖龍”合作協議。此時郭聖海的身份爲深圳展康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協議中旅遊局承諾:“無償劃撥建龍所有用地,並辦理土地使用證”,“最後龍的管理權歸旅遊局所有”。年底,“華夏第一祖龍”項目開工建設。
工程建設轉手內幕
“華夏第一祖龍”始建人郭聖海被捧爲座上賓。據續建者、鄭州祖龍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樹民回憶,爲了能接“祖龍”項目,工程承包方也陪他吃吃喝喝。
但是,與郭聖海合作的工程承包方卻大吃苦頭:未能按規定拿到工程款。李樹民便是其中之一,在他之前的另一個承包方至今也沒有拿到工程款。而“華夏第一祖龍”項目的另外兩個投資人馮力平和喬少康最終也在無奈之下,選擇與李樹民合作,期望在“祖龍”續建完工後有所收益,以彌補以前的投資。
2005年5月18日,李樹民以兒子李廣建的公司——開封祁灣建築公司的名義與郭聖海簽訂承建工程合同,郭此時的身份是河南聖海始祖發展有限公司負責人。
當初,郭聖海以其註冊在深圳的深圳展康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爲障眼法;待到他與新鄭市旅遊局簽下建設“華夏第一祖龍”項目合同後,卻以另一個公司的名義投資建設工程。
2002年12月20日,郭聖海註冊成立新鄭市有熊氏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所屬行業爲旅行社,經營範圍則是始祖山旅遊資源開發、始祖山特產加工銷售,種、養殖(野生動物除外)。儘管這個公司的性質似乎與建設“華夏第一祖龍”有些風牛馬不相及,但並不影響他的運作。
到了2005年,郭聖海的“有熊氏”因種種原因倒閉,他又成立了河南聖海始祖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繼續接手“祖龍”建設。
2005年5月26日,郭聖海與李樹民又簽訂了始祖山項目建設工程協議,郭聖海保證提供有關始祖山建設項目所需法律文書,而李樹民則保證工程墊付資金的籌集。如果一方違約,需向對方賠償經濟損失30萬元人民幣。
協議約定:河南聖海始祖發展有限公司(甲方)將新鄭市始姐山開發的所有工程由開封祁灣建築公司(乙方)全部承包,不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第三方,乙方墊資改造“祖龍”龍頭工程,墊資金額180萬~200萬元人民幣,待工程完工後30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果甲方在一年內未向乙方支付支付工程款,乙方將無條件收回所建工程所有權、甲方無條件爲乙方辦理過戶手續。
到該年10月上旬,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河南聖海始祖發展有限公司一直沒有按協議規定及時撥付工程款,承包方李樹民卻墊付資金已經達200萬元。此後,由於李樹民沒有後續資金墊付,龍頭項目暫時擱置。
按照合同約定,開封祁灣建築公司可以接收“祖龍”項目所有權,但因爲建築公司家族其他成員反對,李樹民另外註冊了鄭州祖龍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繼續投資該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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