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晚,重慶市九龍坡區拆遷『釘子戶』吳苹夫婦的房屋開始拆除。
在重慶市九龍坡區拆遷『釘子戶』吳苹夫婦與開發商達成和解後,4月2日19時左右,重慶市九龍坡區開始對拆遷『釘子戶』的房屋實施拆除,截至記者發稿時,吳苹夫婦的房屋已經拆完。
這場沸沸揚揚、牽動了諸多國人關注的事件最終以和解的方式圓滿解決,使人在感慨之餘,又有種水到渠成、當然如此的感覺。細細品來,為何我們都如此坦然地接受這樣的結果呢?這裡蘊含著的是公眾對法律的信任,是當事人首先謀求在法律框架下解決糾紛的自覺。
回顧整個事件,當地基層法院作出強制拆除的裁定,依據的是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的司法解釋;戶主不同意法院的拆除規定,依據的是我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並認為法院作出的裁定並無法律依據;最終開發商與戶主達成和解協議,仍然是在我國法律的框架下,按照民事調解的原則進行的。從這件事的開始到最終解決,法律無聲而又堅定地成為了利益相關各方遵守的基本准則和最高的裁判者。
隨著改革的逐步深入,利益格局也在不斷發生著變化。這不可避免帶來不同階層、不同利益群體之間的利益摩擦甚至是利益衝突,社會從整體上進入了一個各類矛盾凸顯的時期。如何及時化解這些矛盾,成為實現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直面和破解的問題。應該看到,在人民已經當家作主,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日益完善的大背景下,當前的各類矛盾主要是因利益格局調整而產生的人民內部矛盾。只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遵循公正、公開、民主、合理的原則,本著民主協商、互諒互讓的精神,通過司法裁決、仲裁、調解等多種方式和途徑,沒有什麼糾紛不能解決,沒有什麼矛盾不能化解。
值得一提的是,在重慶這場持續時間長達近三年的拆遷糾紛中,當地政府始終依據法律,以耐心的方式協調,最終避免了激化矛盾,為最終化解矛盾創造了回旋的餘地和空間。事實證明,這樣的努力雖然麻煩,雖然費時費力,但結果是好的。這樣做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理念,彰顯了政府對群眾利益的高度重視,同時也為其它地方解決拆遷糾紛樹立了良好的榜樣。
我們相信,只要堅持依法治國的方略,不斷推進我國的民主法制進程,不斷提高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的法治意識,我們的利益就會得到更好的維護,我們的社會就會更加的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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