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市藥品不良反應中心獲悉,雖然本市已經啓動了藥品不良反應零報告制度,但截至目前,仍有1385家涉藥單位沒有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這些單位包括82家藥品生產企業、1097家藥品經營企業和206家醫療衛生機構。他們的疏忽,使本市用藥安全保障網還存在漏洞。
去年,市藥品不良反應中心共收到藥品不良反應報告2324份,是上年同期的2.56倍。其中,新的藥品不良反應63例,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14例,新的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6例。
上交的報表中,醫療機構1320份、佔56.8%;藥品生產企業報表45份、佔1.9%;藥品經營企業860份、佔37%;個人99份、佔4.3%。這相當於每百萬人口報告不良反應235份,表明本市已達到世界衛生組織要求的每百萬人口200-400份不良反應報告數的最低目標。但醫療機構的1320份報表中,本市32所三級醫院的報表僅爲383份,佔全市醫療機構報告的29%,其中有兩所醫院報告爲零,年報告數量不足10份的三級醫院有20家。
市藥品不良反應中心工作人員認爲,本市去年啓動了藥品不良反應零報告制度,根據這一制度規定,即使沒有不良反應,各藥品生產、經營和醫療單位也要每季度報告一次。如果在企業做出零報告之後,市藥品不良反應中心接到羣衆舉報,並查屬實,將對該單位進行追究,並可處3萬元以下罰款。通過這項制度的實施,暴露出本市還有1385家涉藥單位沒有真正地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
藥品上市後仍有風險
市藥品不良反應中心主任宋立剛說,近年來,藥品安全性事件接連不斷,有假、劣藥引起的傷害事件;過期藥、廣告誤導引起的傷害事件;醫療機構不合理使用藥品引起的糾紛事件等。這些表明藥品上市後仍存在用藥風險。因此,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和藥品監管機構在藥品生產、流通、使用環節中要依法承擔起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