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從天津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獲悉,根據對天津市第二季度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的分析,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發佈2004年第二季度用藥安全提示,供廣大天津市民及醫療機構進行參考。
據瞭解,中心第二季度共收到25個單位上報的藥品不良反應(ADR)報告表105份。其中醫療機構報表96份,藥品生產企業報表9份。涉及的藥品共十二類60個品種,其中抗菌藥物爲44例,佔42%;中藥製劑30例,佔28.6%;中樞神經系統、血液系統用藥各8例,分別佔7.6%;激素與維生素營養藥各6例,分別佔5.7%;泌尿系統用藥5例,佔4.8%;消化、循環系統用藥各4例,分別佔3.8%;酶類製劑及其他藥物6例,佔5.7%。
抗菌藥合理使用受到重視
在抗菌藥物的報告中通過肌肉注射或靜脈滴注途徑用藥的有40例,佔抗菌藥物的91%;口服制劑只有4例,佔9%。喹諾酮類有15例,甲硝唑11例,頭孢菌素類8例,克林黴素5例。不良反應的主要表現爲過敏性休克、寒戰、呼吸困難、心悸、血壓下降、皮膚過敏、皮疹、瘙癢,胃腸道反應表現爲噁心、嘔吐、腹疼等。
隨着抗菌藥物合理使用宣傳活動的啓動,增強了全社會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安全意識。很多醫院建立了使用第三代頭孢菌素注射劑用前皮試製度,嚴格執行對未進行皮試的患者不予使用口服青黴素類製劑的措施。
中藥不良反應呈上升趨勢
中藥製劑的不良反應報告爲30例,佔28.6%;其中通過靜脈滴注用藥的有27例,佔中藥不良反應的90%,口服用藥的有3例,佔10%。通過靜脈滴注用藥出現不良反應的主要表現爲過敏性休克、寒戰、高熱、呼吸困難、心悸、血壓下降、皮疹、瘙癢等;口服用藥的不良反應主要表現爲皮疹、瘙癢、心悸、噁心等。
葛根素注射液的不良反應報告呈上升趨勢,葛根素注射液是由豆科植物野葛的乾燥根提取的一種異黃酮單體葛根素所製成。臨牀廣泛用於治療缺血性腦血管病、冠心病、心絞痛、心肌梗死、病毒性心肌炎、視網膜動脈阻塞、突發性耳聾、慢性肺心病等多種疾病,目前在醫院普遍使用。第二季度收到了來自4家醫療機構對使用不同生產企業的葛根素注射液後出現的6例ADR報告,發熱、皮疹、瘙癢爲主要ADR,出現症狀後一般都能得到控制和自行消失。ADR大多發生在50歲以上的用藥者。
黃芪注射液是由豆科植物黃芪的乾燥根提取的甲苷等製成的注射液。具有扶正固本、補中益氣的功效,臨牀上廣泛用於治療各種類型的肝炎及其他因免疫功能低下所引起的疾病。第二季度收到了6例ADR報告,其不良反應的主要表現爲寒戰、高熱、心悸、呼吸困難、血壓下降的過敏樣反應,患者的年齡多在50歲以上。
除上述中藥製劑外,第二季度還收到燈盞花注射液不良反應3例、生脈注射液不良反應2例,艾迪注射液不良反應2例,其不良反應主要表現爲頭痛、胸悶、寒戰、高熱、心悸、皮疹及過敏性休克。
在口服制劑方面,中心還收到有關精製銀翹解毒片(含化學藥品的複方中藥製劑)的不良反應報告,其ADR的主要表現爲過敏性紫癜,另外我們還收到一些患者反映服用精製銀翹解毒片後出現皮疹的情況。患者普遍存在不正確的觀點,認爲此藥是純中藥製劑,多吃無礙。還收到小金丸致嚴重藥物性皮炎1例。
已通報品種被再次警示
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第2期《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中已對腦蛋白水解物注射液的安全性問題提出了警示,第二季度中心還是收到有關此藥的不良反應報告2例,其主要ADR表現爲寒戰、高熱的過敏樣反應。第3期《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中已對右旋糖酐40(低分子右旋糖酐)提出警示,第二季度中心收到有關此藥的不良反應報告2例,主要ADR表現爲發熱、頭痛。
藻酸雙酯鈉注射液出現嚴重不良反應。中心接到醫療機構上報的患者李某在使用藻酸雙酯鈉注射液時出現過敏性休克而導致須住院治療的嚴重不良反應報告。經覈實、分析後中心認爲:該反應很可能爲此藥引起的嚴重不良反應。2004年1月至今,中心數據庫中收到的有關藻酸雙酯鈉注射液的不良反應報告6例,其中2例爲過敏性休克、2例爲肌肉抽搐、2例爲雙手麻木。同時也收到一些患者使用藻酸雙酯鈉注射液後出現不良反應的電話報告。患者使用該藥後的ADR表現主要爲過敏性休克、心悸、胸悶、四肢肌肉抽搐。
伏格列波糖片出現嚴重不良反應。第二季度收到1例嚴重不良反應病例爲口服伏格列波糖片後出現肝酶升高而導致住院時間延長的報告。經覈實後中心認爲:該反應爲此藥已知罕見的不良反應。提醒有關醫療機構在使用該藥品時應嚴格掌握適應症,密切觀察患者用藥過程中的肝功能變化,有肝、腎損害的患者慎用,以確保用藥安全。
有新藥品不良反應快報告
《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規定,新的藥品不良反應是指藥品說明書中未載明的不良反應。目前有些藥品的說明書或標籤中未有不良反應及注意事項,有的患者使用後出現不良反應,往往被誤解爲新的疾病。有的製藥企業和藥品零售藥店還以此爲據欺騙廣大消費者說此藥是沒有不良反應的“好藥”。因此,中心提醒有關單位和患者,在使用類似的藥品出現不良反應後,應根據《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的規定,按新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程序,於不良反應發生之日起15天內向天津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報告,電話:272209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