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記者從天津市司法局瞭解到,爲充分發揮法律援助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民主法制建設,維護社會穩定中的重要作用,市司法局進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從提高思想認識、擴大援助範圍、完善機構體系、加強隊伍建設、落實保障措施等方面對推動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深入開展做出部署。
國務院頒佈《法律援助條例》三年多來,本市法律援助工作健康發展,全市已建立法律援助機構20個,機構建設率達到了100%。全市法律援助經費由《條例》頒佈前的123.3萬元上升到251萬元;法律援助隊伍不斷壯大,近三年來,本市共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3495件,接待諮詢36754件,爲受援人提供了優質的法律援助。本市在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幾個地區設立農民工法律援助接待站,發放農民工法律援助卡,爲農民工開通“農民工申請法律援助綠色通道”,以便於農民工遇到問題能及時得到有效的法律援助。在全市範圍內召集了78家律師事務所近300名律師,開展農民工志願服務活動。並於去年3月份成立了有102人蔘加的工會律師團和職工法律援助志願者隊伍,爲農民工法律援助提供了有力的後備力量。
市司法局將不斷探索加強和改進法律援助工作的新思路、新舉措,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努力做到應援盡援。這些措施主要包括:放寬法律援助條件,降低法律援助門檻,使更多的困難羣衆能夠得到法律援助。對申請支付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的農民工,不再審查其經濟困難條件。按照服務大局的要求,積極運用政府網絡,及時瞭解困難羣體的信息情況,實行動態化管理。關注企業困難職工,對因工資拖欠的企業職工實施法律援助。對困難婦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進行法律援助。認真辦理好羣體性、敏感性法律援助案件,努力維護羣衆利益和社會穩定。積極探索依託鄉鎮(街道)司法所或法律服務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有條件的社區(村)建立法律援助聯絡點、在基層企事業單位建立法律援助信息員等有效形式和方法,實現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層延伸。在繼續發揮“天津市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天津市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的同時,建立“天津市婦女兒童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強與濱海新區相關部門的協調,建立“濱海新區務工人員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強法律援助隊伍建設,鼓勵和倡導律師自覺承辦法律援助案件,引導更多的律師參與到法律援助事業中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