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新港海關對北方銅業有限公司進口的2票銅精礦進行覈查,並根據貨物的實際品質狀況和期貨價格對原申報價格進行了調整,補徵了117萬元的稅款,這是天津海關按照公式定價方法對進口貨物成交價格進行調整補徵的又一筆過百萬稅款。
那麼,何謂公式定價呢?它是指在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所簽訂的合同中,買賣雙方未以具體明確的數值約定貨物價格,而是以約定的定價公式來確定貨物結算價格的定價方式。
近年來,礦石、原油、化工等散貨類商品在天津口岸的進口量一直保持穩定增長趨勢,其中需要按照公式定價審定完稅價格的鐵礦砂、銅精礦、燃料油等22種特定商品佔據了較大的份額。爲適應國際貿易中存在的這種以定價公式約定貨物價格的貿易實際,2006年3月,海關總署發出公告,自當年4月1日起對鐵礦砂、燃料油等22大類公式定價進口貨物海關完稅價格的審定進行了規定,對符合以下四項條件的進口貨物以買賣雙方約定的定價公式所確定的結算價格爲基礎審定完稅價格:一是在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前買賣雙方已書面約定定價公式;二是結算價格取決於買賣雙方均無法控制的客觀條件和因素;三是自貨物申報進口之日起6個月內能夠根據定價公式確定結算價格;四是結算價格符合《審價辦法》中成交價格的有關規定。
公式定價發佈以來,天津海關通過設立公式定價專項商品快速通關專用窗口、量身定做快速備案通關方案、調派聯絡員上門走訪服務企業等便捷措施協助企業順利度過新規定的磨合期。一年來,海關的各類個性化服務舉措不僅有效簡化了企業進口公式定價商品的繁雜手續,極大限度地便利了企業通關,同時也保證了國家稅收的穩定,自執行該公告以來,天津海關就通過公式定價方法對原油、成品油、黃大豆、銅精礦、鐵礦砂等幾大類商品補徵稅款1.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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