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是『養命錢』,對它的運營過程應該完善監管制度。
廣州市10億多元社保基金案,再一次把社保基金以及其他公益資金的安全問題暴露在公眾面前。
隨著社保覆蓋面的擴大,掌握在政府手裡的社保基金越來越多。這筆錢本是群眾的『養命錢』,卻被一些人當作不用白不用的『閑錢』,建『政績工程』、改善辦公條件、增加職工福利、『借』給經營實體牟利等等,亂花這份『養命錢』的行為五花八門。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消息,全國已發現違規使用社保基金約71億元,涉及上海、寧夏、北京、天津、浙江、湖南、福建等多個省份,違規主體包括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這個現象應當引起各級政府高度重視。
向政府繳納社會保險金,是百姓出於對政府的高度信賴。對於不少企業職工來說,社保基金是他們維護健康和生命、晚年生活的重要保障有些甚至是唯一保障。這筆資金是否安全,直接影響人民幸福、社會穩定,影響人民群眾對政府的信心。各級政府只有替人民保管好這筆資金的義務,沒有隨意動用這筆錢的權力,當前尤其要警惕的是以『實現增值』為由把百姓『養命錢』交給企業『運作』造成的損失。有關政策的制定和執行,都要以確保社保基金安全為核心。
廣州市被挪用的社保基金有5億多元可能收不回來了,廣州市市長表示如果無法追回,就由政府財政填補缺口。這個表態已經引起輿論質疑。財政的錢也是公有財產,即使要『拆東牆補西牆』,也應經過合法的程序。更重要的是,隨意動用財政資金填補違規使用資金的窟窿,可能引起連鎖反應,其他違規違紀造成的公有財產損失也會等著政府『埋單』。
上海、廣州等地接連發生的社保基金案件提醒我們,百姓的『養命錢』絕不是『閑錢』,社保基金的安全問題不能以是否影響發放為標准。百姓『養命錢』的特殊價值,就在於『今天交錢保明天』,老百姓交納這些錢除了需要時使用,還圖個心裡踏實。代管這筆錢的各級政府應當居安思危,不僅要保證這些錢到時候能夠按時足額發放,還要讓百姓放心。
幾億元社保基金沒了,政府當然有責任追回、補窟窿,但更重要的是追究監管責任,不管是監守自盜還是以種種理由為借口的挪用,誰『動』了百姓的『養命錢』,就該堅決『動』他的『官位』,直至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