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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早點過來就不用罰款了!”昨日下午4時許,長沙市某公司高管陳崗(化名)委託他人到長沙市雨花區地稅局辦理個稅申報時,領到了一張額度爲200元的罰單,原因是逾期申報個人所得稅。陳崗的委託人在雨花區地稅局工作人員的陪伴下,主動將這筆罰款交到了位於城南路的商業銀行。
據長沙市地稅局稅政三處負責人介紹,這也是長沙市地稅部門今年以來,對年收入12萬元以上高收入者逾期申報開出的首張罰單。
逾期申報最多可罰1萬元
據雨花區地稅局工作人員介紹,陳崗在2006年各項所得超出了12萬元,應納稅款共計2.4萬元,已分別在2006年各個月份的申報期內繳納。
按新的個人所得稅申報辦法規定,年收入逾12萬元的納稅人,不論是否已在2006年足額繳納個人所得稅,均應在2007年1月1日至4月2日的期限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陳崗前段一直出差在外,直到近兩天雨花區地稅局發出通知,將對未按期申報者實施專項檢查時,他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於是,昨日正式委託他人前往辦理了申報手續,並自覺繳納了罰款。
“個稅申報新規規定,納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納稅申報,將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因爲陳崗較爲主動,並且已經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因此實施從輕處罰。”據雨花區地稅局工作人員介紹,目前仍有一部分符合個稅自行申報條件的納稅人未依法履行申報手續。
申報信息嚴格保密
記者從湖南省地稅部門獲悉,目前各地均有“遲到”申報者陸續上門補辦手續的情況。全省各級地稅部門正在加緊進行數據整理,將通過科學的分析和信息比對,篩選出重點稽查的行業和個人,同時接受廣大市民的舉報。對於少報、謊報、惡意偷逃稅款者,一經查實將面臨法律嚴懲。
爲消除一部分納稅人害怕因個稅自行申報導致財產隱私外泄或者“露富”的疑慮,各地稅務機關出臺了嚴格的信息保密制度。
雨花區地稅局就專門制定了《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信息保密工作制度》,規定明確:嚴禁擅自導出、拷貝、外出攜帶和對外提供納稅人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信息。如有幹部泄露或者傳播納稅人納稅申報信息的,視情節追究行政責任。故意將納稅人納稅申報信息泄露傳播涉嫌犯罪的,將提交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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