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指標硬措施呵護藍天
今年天津市藍天工程着力解決煤煙型污染、揚塵污染、機動車污染及工業污染問題,重點控制電力、冶金、石化等行業的污染物排放從本市召開的2007年藍天工程工作會上獲悉,今年本市藍天工程的主要目標是,全市環境空氣質量保持穩定,全年二級和好於二級天數達到82%,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濃度較去年有所下降,完成國務院關於“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年度削減任務。爲確保目標的實現,本市將採取五項措施,着力解決煤煙型污染、揚塵污染、機動車污染及工業污染問題,重點控制電力、冶金、石化等行業的污染物排放。
控制煤煙型污染。落實今年二氧化硫總量削減2.1%的年度目標,4月底前將二氧化硫減排任務落實到污染源單位;9月底前完成全市建成區、濱海新區、海河開發沿線範圍內10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改燃或拆除併網工作,逾期未完成改燃或拆除併網的一律關閉;採用高效燃煤鍋爐和水煤漿等潔淨煤技術,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嚴格新、擴、改建設項目管理,新、擴、改建燃煤項目污染物排放必須滿足控制要求,並配備高效除塵脫硫設施、燃用低硫優質煤,確保穩定達到本市《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Ⅱ時段限值要求;外環線內凡未經審批擅自建設的燃煤供熱鍋爐房必須停止運行,自5月1日起,凡在市規劃四環線內新、擴、改建的燃煤鍋爐一律由有關部門審批;以濱海新區、外環線以內區域爲重點,完成全市2000蒸噸10噸以上燃煤鍋爐高效脫硫除塵技術改造;全面實施煙氣脫硫安裝工程,完成陳塘莊熱電廠、楊柳青熱電有限公司等煙氣脫硫項目,並啓動天津冠達實業總公司、軍糧城發電公司、國華盤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等煙氣脫硫項目。
防治揚塵污染。對城市主要道路實施每日清掃並按相關規定每日進行水洗作業;規範環衛職工作業,確保運輸中垃圾、灰漿、渣土等灑漏得到及時清掃;全市存放煤炭、灰渣、沙石、灰土、礦粉等散體物料堆場,在儲存、堆放、運輸等過程中必須採取密閉、封閉、苫蓋、擋風牆等有效防治揚塵措施,在裝卸過程中必須採取密閉、噴淋等有效防治揚塵措施;生活垃圾和渣土臨時堆放點必須採取苫蓋和圍擋等措施,防止揚塵和異味污染;自5月1日起,嚴禁未配裝密閉運輸裝置運輸散體物料車輛或者密閉裝置破損的車輛上路行駛。
嚴格控制機動車尾氣污染。嚴格執行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在本市生產、銷售、上牌的機動車必須達到國家相應機動車排放標準的限值,新購置的公交車和出租車必須達到國家機動車第三階段排放標準,7月1日後,所有新購置的柴油車、輕型汽油車必須達到國家機動車第三階段排放標準,7月1日以後,在外環線以內從事工程運輸車輛的尾氣排放,必須達到國家機動車第三階段排放標準,否則不準參加工程項目的競標;對尾氣排放不達標車輛不發給年檢合格證,不準上路行駛,並責令車主限期治理,對治理後仍超標的,按照國家《汽車報廢標準》予以強制報廢。
調整產業結構和工業佈局,強化工業污染控制。加快污染企業調整搬遷,年底前,完成軋鋼一廠、農藥廠污染企業搬、遷、改、調;淘汰落後生產工藝和產品,關停水泥立窯。實行對石油加工、鋼鐵行業生產、工藝過程的實名制管理。進一步改進生產工藝,杜絕生產過程中跑、冒、滴漏污染現象的發生,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採用清潔生產工藝,加強廢氣和惡臭污染防治。凡排放廢氣和惡臭的新、擴、改項目,必須遵循循環經濟原則,採用清潔生產工藝,確保穩定達標;加強全市全氯氟烴和哈龍淘汰的執法檢查工作,鞏固全市禁止生產、銷售及消費全氯氟烴、哈龍以及使用全氯氟烴、哈龍產品(藥用氣霧劑、維修和必要用途除外)的工作成果。建立對仍然使用全氯氟烴的藥用氣霧劑和維修使用全氯氟烴的監督管理體系。嚴格執行國家頒佈的有關臭氧層損耗物質淘汰政策法規,建立必要的地方法規以及管理、監督和執法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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