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趙穎妍 通訊員楊蕊 張娟 趙偉偉):2007年以來,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檢察院全面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實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該院堅持對輕微的刑事案件,快速審查,依法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決定。尤其對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某些輕微案件,真正體現訴訟效率原則,在作出批准逮捕決定的同時,向公安機關送達建議其儘快結案移送審查起訴的建議書。
日前,河東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科受理了公安河東分局提請批准逮捕的涉嫌盜竊案。2007年2月24日中午12時,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河東區某市場其朋友趙某經營的土產店內,趁趙某外出買東西的時候,將趙某放在貨架下的貨款5000餘元人民幣盜走。案發後犯罪嫌疑人被及時抓獲,贓款被收繳。
經認真審查,河東區人民檢察院認爲該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符合批准逮捕的條件。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依法快速辦理輕微刑事案件的意見》,該案符合適用快速辦理機制的輕微刑事案件的條件。因此,該院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確保辦案質量的前提下,於2007年3月9日依法批准逮捕王某某的同時,向公安機關發送了《快速移送審查起訴建議書》。公安機關在接到建議書後,積極採納該院的建議,加快偵查節奏,分秒必爭地完善證據材料,大大縮短了偵查期限,在16天內快速偵結,於3月25日將該案移送至河東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審查起訴。
公訴科在受理案件後,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依法快速辦理輕微刑事案件的意見》,由快速辦理輕微刑事案件組承辦該案,僅用4天時間即完成了審查起訴工作,於3月29日移送至河東法院。該案從批准逮捕至移送起訴,只用了短短20天時間,相比共計3個月的偵查羈押和審查起訴期限,大大加快了案件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充分體現出河東區人民檢察院全面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實落實該院黨組強調的“全院一盤棋”的整體工作思路,展現出公安機關與檢察機關各部門之間分工協作、積極配合的良好工作氛圍。
據瞭解,今年以來,河東區人民檢察院已向公安機關發送《快速移送審查起訴建議書》5份,均被公安機關採納,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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