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面樓上的女孩,求你在家穿上衣服好嗎!』昨天上午,網民『好人好名』在青島一家網站論壇發出多張女青年只穿內褲在家中洗臉的照片,面對網友批評,『好人好名』認為自己只發布照片並不侵權。『真的沒侵權?』法官可不這麼看。
拍下女青年裸照
『好人好名』在網上稱,他家對面樓上一位女孩,總是赤裸上身在家中活動,為證明自己的話,『好人好名』將三張這名女孩赤裸上身的照片發到網上。記者在論壇上看到,有網友回帖稱『好人好名』這是在偷窺,認為這種偷拍的行為是違法的。但『好人好名』認為,照片是在白天拍攝的,這名女青年不拉窗簾的行為很不檢點,不能怪他偷拍,並繼續發出一張遮擋了臉部、胸部的女青年正面照。
法官說這種行為侵權
『你這是侵權行為。』多名網友認為『好人好名』將對方不穿衣服的照片發到網上已經違法。『好人好名』則回帖反擊,稱自己一沒公布姓名,二沒公布地址,三沒公布正面相貌,肯定不違法。
昨日下午,記者就此采訪了市南法院的曲波法官,他表示,女青年在家中未穿上衣並不違法,而如果有人拍攝、發布或者轉貼這種照片,那這個人的行為肯定侵權,如果對方追究,發布照片的人就要負相應的責任。 本篇新聞熱門關鍵詞:窗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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