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A級通緝犯董文語17日被浙江省金華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強姦罪、盜竊罪和侮辱屍體罪依法提起公訴。
今年29歲的董文語出生於浙江省平陽縣的一個小山村,11歲開始流浪,曾先後因犯故意傷害罪和盜竊罪入獄。從2006年3月至5月,董文語流竄於浙江、江西和福建等省,專門在夜間攀爬窗戶進入居民住宅進行殺人、強姦和搶劫的犯罪活動。
在這期間,董文語共殺死6人、殺傷2人,並強姦其中4名女性,僅在金華市區就用匕首割頸的手段殺害居民四人,並對其中的2名女性進行強姦。檢察機關指出,董文語的作案手段極其殘忍,在當地居民中造成極大恐慌,嚴重危害了社會治安。公安機關經全力偵查,鎖定嫌疑人董文語。2006年7月6日,公安部發布A級通緝令,在全國通緝董文語。
2006年11月16日凌晨,董文語在四川宜賓市象鼻鎮爬窗進入一村民家中,竊得一隻手機後從原路爬出窗外時,村民被驚醒並呼叫,董文語從二樓跳下時摔斷右腿而被村民抓住。當地警方通過審查並根據董文語攜帶的物品確認了其身份。
檢方指控,被告人董文語的系列行爲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強姦罪、盜竊罪和侮辱屍體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此案將擇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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