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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一些地方政府及一些機關競相動員公帑超標準、超規模興建豪華辦公樓,這早已爲社會所詬病。針對這些現象,中辦國辦近日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問題的通知》,嚴格審批黨政機關辦公樓建設項目。
其實,中央反對超規模、超標準、超投資概算建設辦公樓以及樓堂館所的態度向來十分堅決,改革開放以來印發此類文件也不在少數。但爲什麼此風氣不但不能收斂,反而有越演越烈的趨勢呢?究其原因,除過一些地方對中央規定置若罔聞外,以下兩點也是重要原因:
一是在一些地區的領導思想中或實踐中,科學發展觀的要義更多地體現在形象工程,體現在盲目攀比、不切實際的大項目上,他們根本沒有領導就是服務、政府就是服務的執政理念,根本不知改善民生纔是樹立形象、樹立權威的不二法門。在他們的腦子中,有的只是高高在上距民千里之外的威權思想,在他們的執政理念中,他們纔是經濟發展的最大功臣,因此貪圖享受、乘豪華車、享用豪華辦公樓、出入高級娛樂場所自是當仁不讓。冠冕堂皇地把建豪華辦公樓定位爲地方標誌性建築,把建豪華辦公樓作爲改善政府形象的說辭,是赤裸裸地拋棄了"權爲民所用,利爲民所謀,情爲民所繫"的執政思想,更別指望他們能夠秉持憂患意識、公僕意識、節儉意識了。
二是缺乏對地方黨政領導進行政績考評及監督制約的科學手段。興建豪華辦公樓之風由來已久,而且一些案例所造成的視覺衝擊十分強烈,社會影響也十分惡劣。人們對這股風氣的非議,對一些典型案例的曝光,似乎並不能制止辦公場所奢靡之風的降溫,也從未見有哪一位領導因此類事而丟官去職,也未聽說過哪個地方的政府針對此事對當地民衆有過歉意。一些地方採取的是大張旗鼓、高調建設的做法,有一些則是先建後報批,或建好後先閒置一段時間,或弄一個其他名堂,以觀察社會和上級部門的反應,當感覺沒事時才啓用。對這些嚴重損害黨和政府形象的事情,從一開始就沒有從嚴治理,纔會造成如今的複雜局面。有時我們也不得不懷疑,上級政府及紀檢監察部門對下級部門興建高級辦公樓及豪華堂館樓所的做法是否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否只停留在紙面上?
中辦、國辦文件明確要求,對超規模、超標準、超投資概算建設的辦公樓等樓堂館所項目,要視具體情況作出騰退超標面積或全部沒收、拍賣處理。但重要的是,中央的文件精神能夠得到貫徹執行,能夠起到阻遏作用,一些有嫌疑的地方政府或機關也不會採取折中做法而消中央精神於無形之中。(南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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