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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質檢總局19日發佈消息說,針對近日媒體報道的香港魷魚絲檢出重金屬砷問題,國家質檢總局經與香港衛生福利與食物局覈實,港方證實本次調查檢出砷的魷魚絲產品沒有涉及內地輸港產品。
據瞭解,香港本次調查涉及的魚乾和魷魚絲樣本的砷含量沒有超出香港法例標準。特區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已專門就此發佈了信息。
根據香港食物摻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132章V),魚及頭足類水產品所允許的最高含砷(As2O3)量,分別爲百萬分之六及百萬分之十。
由於食物經乾製後,水分大幅減少,導致金屬雜質比例相對增加,因此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在評估重金屬含量是否超出法例標準時,按照國際慣例考慮了有關因素。香港食物安全中心計算顯示,香港本次調查的魚乾和魷魚絲樣本的砷含量均沒有超出法例標準。
國家質檢總局的統計數據顯示,2006年以來內地共出口魷魚絲1764批,合17943.9噸。出口產品均來自國家質檢總局註冊管理的出口企業,並經過嚴格的出口檢驗,符合有關衛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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