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將徹底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區別,統稱“居民戶口”,合法固定住所是基本落戶條件
今年5月,將是遼寧省有史以來第一個“流動人口服務月”。
昨日,遼寧警方宣佈,作爲這個活動的一部分,“允許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者在經常居住地落戶”,落戶條件是:“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遼寧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戶政科科長劉業英承認,這意味着,遼寧戶籍改革事實已經開始,最終目標則是消除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差別。
上世紀50年代,我國建立了以城鄉二元結構爲基礎的戶籍管理制度,因此出現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之分。
“寧要大城市一張牀,不要鄉村一所房。”在遼寧,富裕地區與貧困地區,在戶口的限制下,包括子女就學、醫療、交通事故處理甚至最低生活保障都存在或大或小的差異,這帶來了諸如兩地分居等各種各樣的問題。
近幾年來,隨着城鄉差距的減少,全省範圍內,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之間差別的呼聲日益高漲。
此前,3月29日,公安部召開的全國治安管理工作會議,議題之一便是討論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
由此,戶籍改革在全國範圍內已經成爲必然趨勢,具體到遼寧,唯一的懸念就是改革的時間。
昨日下午,省政務公開辦、省政府糾風辦和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就全省流動人口服務月活動及二代證管理工作情況進行專題發佈。
發佈會現場,遼寧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政委田鐵成稱,遼寧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爲基本落戶條件,允許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在經常居住地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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