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絲”即英文fans的音譯,在《現代英漢詞典》裏註釋爲“熱心的追隨者、狂熱者、愛好者”等。在中國,“粉絲”即爲廣大青少年對fans的一種較爲“羅曼蒂克”的叫法,主要指那些娛樂界的追星者。
如果你喜歡一個明星,但不肯爲他(她)花錢,那麼很抱歉,在專業“粉絲”眼中,你算不上一個真正的“粉絲”。據保守估算,目前天津至少有5000個肯爲明星花錢的真正的“粉絲”,以人均年消費2000元計算,一年下來,天津“粉絲”至少花掉1000萬元。
支出:去年花了10000多元
日前,記者對某歌星天津歌迷會會長小月(化名)進行了採訪。小月在某企業人力資源部門供職,月薪3000元,“粉絲”齡一年半。她跟記者一起算了一筆賬,去年一年爲追星竟花了10000多元。
小月的錢究竟是怎麼花的呢?據瞭解,去年一年,她買了某歌星CD專輯共計40張,其中簡裝35張,精裝5張,總支出1000元;EP單曲25張,450元;其他相關CD若干,300元。上述幾項總計1750元。
當然,這些正版CD並不是小月一個人聽,作爲歌迷會的會長,小月有義務向身邊好友推薦明星的專輯,並且積極鼓勵這些朋友購買正版CD。據介紹,購買CD、影碟是“粉絲”們最常見的消費,在他們看來,購買正版音像製品是支持自己鍾愛明星的最基本方式。
小月的第二項支出是購買與明星相關的雜誌、印刷品。去年她一共購買了相關雜誌10本,合計250元。這樣的支出,大部分“粉絲”都可以負擔。
第三項支出是演唱會門票。作爲歌迷會的會長,小月可以免費參加部分明星的見面活動,但儘管如此,一些演唱會的門票還是需要個人負擔的。小月告訴記者,去年,她買過兩次演唱會門票,一次880元,一次380元,合計1260元。
第四項支出是追隨明星到各地的路費和住宿費。對於普通“粉絲”而言,一般沒有這項支出,但對那些經濟上比較寬裕的“粉絲”來講,在經濟實力允許的範圍裏,隨明星到全國各地演出,爲明星送行、接機,都是令他們興奮不已的事。2006年,小月去北京11次,去成都一次,旅途開銷總計在7000元左右。
綜合計算,小月去年以“粉絲”的名義共花掉了10000多元。小月說,她所在的歌迷會現有成員100多人,目前天津同等規模的各種歌迷會大約有幾十個。“天津的專業‘粉絲’至少有5000人。假設人均年消費2000元,那麼一年下來,咱們天津‘粉絲’就能花掉1000萬元啊!”
揭祕:職業“粉絲”不是“托兒”
前不久有媒體報道,部分地區已經出現了一批職業“粉絲”,他們的工作就是追星、鼓掌、獻花。此外還有報道介紹,目前國內的大部分“粉絲”團體都是自發組織的,由成員推舉一個負責人來組織安排活動,而“粉絲”團體的負責人通過組織活動、收取會員費等方式來進行追星活動的運營。
小月告訴記者,目前天津本地的歌迷會大都在網上公開收支情況,會員可以隨時監督,歌迷會的負責人沒有“賺錢”的可能。“像購買服裝、製作標語等費用,大家會商量着購買,假如這一次買貴了,下一次就會有人建議到更便宜的地方購買,我們在財務上是非常透明的。”
那麼,有沒有那種拿工資的職業“粉絲”呢?據小月介紹,有些“粉絲”因爲常年跟隨某明星到各地演出,因此跟演藝公司也比較熟,又能在明星發展方面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議,同時還善於組織“粉絲”活動。這樣的人有可能辭掉自己的工作,轉爲跟着明星到處跑的職業“粉絲”,明星演藝公司爲他們發工資。明星演出時,他們跟着到處跑,與各地的“粉絲”團體保持良好的關係,幫着組織聯絡一些活動等。職業“粉絲”其實就是普通“粉絲”與明星、公司之間的聯絡人。“所以,那些在明星演出現場‘聲淚俱下’,卻對明星一無所知的人只能叫‘托兒’。真正的職業‘粉絲’,應該是對某明星特別瞭解,對明星感情如同親人一般的‘超級粉絲’。”
明星每一次的精彩演唱,都會激起歌迷的熱情迴應。
聲音:不贊成攀比型追星
“我們決不提倡花父母錢追星。”小月很堅決地說。談到楊麗娟瘋狂追星的事件,小月表示,在天津的粉絲羣體中,這樣的情況幾乎從未發生過。“我們的成員以城市白領和高校學生爲主,我們也提倡理智追星。”
小月告訴記者,天津“粉絲”中有不少高收入者,他們每年花在“追星”上的錢是無法想象的。“歌迷會裏有一位在美國當律師的‘粉絲’,我們的明星在國內一有活動,她就會從大洋彼岸飛回來爲明星加油。還有一位在日本留學的天津留學生,家庭條件好,也是每次有活動必從日本飛回來。像這樣的‘粉絲’,你說他們每年光路費就得花多少錢?此外還有一些人,他們不參加歌迷會,平時也比較低調,但他們往往有驚人之舉。”小月告訴記者,去年北京的幾條街道出現了某明星的宣傳燈箱,據說就是某位“粉絲”個人出資爲明星做的宣傳。
小月坦言:“我們靠自己的工作來賺錢,然後爲我們喜歡的明星消費,這是很自豪的事。可以這樣說,‘粉絲’消費更多是一種心情消費,我花錢買我快樂。如果我不追星,我同樣會把這些錢花出去,只不過是購買別的東西而已,結果卻是一樣——換來快樂。我想,這纔是我們所追求的目標。”
據瞭解,目前有些“粉絲”常常負責“包銷”自己喜愛明星的歌曲專輯,幾十張上百張地購買CD,並且互相攀比,以顯示對明星的“熱愛度”。小月認爲,這種攀比型追星是欠缺理智的,對明星的發展也很不利,多數“粉絲”並不贊成。“山東某歌迷會會長是一位月收入1000多元的普通職員,但是幾乎每次明星活動都能看到她。她是個很會計劃的人,儘管自己的收入不多,但她合理安排,在路費和住宿費上節約開支,給很多‘粉絲’樹立了榜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