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吳宏):“五一”黃金週是廣大消費者外出旅遊的高峯期,爲儘量避免消費者在旅遊過程中與旅行社及景區服務人員產生糾紛,更好地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天津市消費者協會特別提示廣大消費者在旅遊中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要選好旅行社。要儘量選擇誠實守信、服務規範、質量信譽好的旅行社。要詳細瞭解旅行社的資質,如許可證、營業執照服務是否規範等情況。
二、要詳細簽訂旅遊合同。消費者在與旅行社簽訂合同時,一要儘量選擇市工商局和市旅遊局聯合推薦的旅遊合同文本,以避免因旅遊合同不規範而產生的侵害消費者權益現象。二要查看旅行社提供的線路、報價、交通工具、住宿檔次和標準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三要詳細查看和詢問旅遊中的一些細節。如飯店星級情況,住宿房間是幾人間,是否有獨立衛生間、空調等;到旅遊景點觀光,旅行社提供是全(套)票還僅是門票。四要敢於提出自己的願望和要求。如果消費者認爲還需要有補充內容,應與旅行社進一步協商,增加合同內容(尤其在違約賠償金額方面),以更好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三、要注意防範旅遊陷阱。一是要儘量防止層層“賣團”現象。當一些旅行社因組團人員不足,將組團成員轉給其他符合資質的旅行社時,消費者應當及時問明情況。如果認爲轉接後的旅行社不符合自己的要求,完全可以拒絕;如果認爲可以接受,應重新簽訂旅遊合同。以避免發生由於層層“賣團”而導致的侵權情況。二是要注意防止購物陷阱。如旅行社在合同約定的旅遊景點以外的地點強行停車購物,消費者完全可以拒絕,以避免強買強賣和誤購僞劣商品等情況的發生,如果在景區購物過程中發生糾紛,可以向當地有關部門投訴或申訴。
四、要及時維權。在旅遊中發生消費糾紛時,消費者應及時通過以下五個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一是與旅行社協商解決。二是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投訴。向消費者協會投訴的時效期爲6個月。三是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如旅遊質監部門、工商部門。四是根據與旅行社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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