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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吳宏):每年的5、6、7月是消費者購買空調的高峯期。然而,從天津市消費者協會歷年來接到投訴的情況看,往往在空調消費高峯期,消費者的投訴也隨之增加。主要原因在於:
一是由於消費者購買和安裝空調的時間比較集中,造成商家未能按照約定期限上門安裝而引發糾紛;二是空調出現質量問題後,廠家或維修單位未能及時入戶服務,而造成消費者不滿;三是由於消費者和商家簽訂協議中,沒有明確約定“違約責任”,致使商家違約後,消費者無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因此特別提示消費者:
1、要儘量避開空調銷售的高峯期,提前購買,這樣也就能夠提前安裝,避免因延誤安裝而影響使用。
2、要貨比三家,選購信譽好的品牌。如果遇到商家搞促銷,一定要了解空調的質量和商家的信譽度。
3、要儘量同商家簽訂協議,詳細約定“違約條款”,一旦出現商家違約的情況,可以按協議約定,追究商家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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