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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籍男子熊某被浙江警方擒獲解送回津,東麗區法院經審理,以搶劫罪、強姦罪兩罪並罰,判處熊某有期徒刑13年。
被告人熊某爲四川省宜賓市人,案發時23歲。
法院經審查明,1996年8月初,從老家來津的熊某因沒找到稱心工作,與同鄉預謀搶劫他人錢財,並將目標鎖定在另一名同鄉身上。
當月6日凌晨1時許,熊某夥同桂某、劉某、杜某(均已判刑)和陳某、歐某(均在逃)5人,攜帶木棍、菜刀來到大畢莊某村吳某兄弟3人租住的小院內,毆打、恐嚇吳家3兄弟,搶走現金1600餘元及手錶4塊。
其間,幾人突發邪念,將吳家兄弟的妻子輪姦。
案發後,熊某隱姓埋名潛逃,直到2006年12月6日在浙江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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