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天津市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了《關於發展責任保險完善我市災害事故防範救助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按照要求,涉及公衆聚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及特種設備、建築、旅遊、交通、食品生產、醫療、教育等行業,與公共安全和公衆利益密切相關的11個責任保險產品將推廣和普及。據瞭解,每個產品設計高中低三檔費率供投保單位選擇。
責任保險是一種以被保險人對第三方依法應承擔的法律賠償責任(或經過特別約定的合同責任)作爲承保對象的保險。天津保監局有關人士介紹:“責任險涉及專業服務、生產、經營、銷售等各個經濟社會領域,具有很強的公衆性和社會管理功能。簡單舉例來說,比如客運公司投保了承運人責任險,如果在途中發生意外,保險公司就會對乘客支付相關賠償;如果某商場投保了火災責任險,那麼當這家商場發生火災時,保險公司就會對在火災中受傷害的人進行賠償。”
據介紹,《意見》對承運人責任保險、旅行社責任保險、建設工程設計責任保險、火災公衆責任保險、特種設備第三者責任保險、電梯責任保險、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公衆責任保險(危險化學品)、董事責任保險、註冊會計師責任保險及醫療責任保險共11個責任保險產品進行推廣和普及。
根據要求,各類從事班車客運、包車客運、旅遊客運以及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企事業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爲旅客或危險貨物投保承運人責任保險;各國際、國內旅行社依照國家旅遊局《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市交委和市旅遊局在日常實施監督檢查時,對參保單位投保情況進行檢查,對應參保未投保或拒不投保的單位依據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市建委依據《建設部關於積極推進工程設計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在轄區內從事建設活動的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中積極推行建設工程設計責任保險;按照要求,公安消防部門通過日常檢查和宣傳教育,積極引導全市各類公衆聚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生產、儲存、運輸、使用、經營和銷燬單位參加火災公衆責任保險;市質監局積極引導各類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投保特種設備第三者責任保險和電梯責任保險,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市安全監管局積極引導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使用和儲存單位投保公衆責任險(危險化學品);政府各有關部門、行業主管部門、金融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要求,鼓勵各相關企業投保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責任保險;市財政局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做好註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的投保工作;市衛生局倡導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積極投保醫療責任保險。
天津保監局有關負責人介紹,2006年,國務院頒佈了《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採取市場運作、政策引導、政府推動、立法強制等方式大力發展責任保險,健全安全生產保障和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範救助體系。同時,在今年年初召開的全國保險工作會議上,責任保險再次被中國保監會確定爲保險業重點創新發展領域。去年,市有關部門通過對全市12個重點行業187家企事業單位進行問卷調查及深入轄區內各保險公司進行實地調研,確定了有需求潛力的重點推廣產品和有實力的推廣公司。同時,指導推廣公司針對每個產品設計高中低三檔費率供投保單位選擇,將產品的平均費率控制在投保單位可接受的範圍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