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孫勇認爲保險公司辦理交強險每年獲取數百億元的暴利,遂向保監會提起行政複議,請求撤銷交強險賠償限額爲6萬元的規定,但對方不予受理。昨天,孫律師正式向一中院遞交了訴狀,起訴保監會,法院將按規定在7日內答覆是否受理該案。
交強險每年有400億元“利潤”
據瞭解,保監會在2006年6月28日頒佈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條款》第8條規定: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爲5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爲8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爲2000元;被保險人無責任時,死亡賠償金賠償限額爲1萬元,醫療費用1600元,財產損失400元。根據已公佈的有關數據:交強險自2006年7月1日實施以來實現保費收入218.78億元,而同期,保險公司賠付不過130億元。據此數據,有關人士得出交強險存在暴利這一結論。
孫律師說,保監會公佈的交強險平均費用在1000元以上,我國機動車保有量已達1億,只要投保率達到80%,每年交強險的保費收入就能達到800億元。根據自己的推算,除去不會超過200億元的賠償總額,以及不超過每年200億元的保險公司經營交強險業務的成本,交強險每年至少有400億元的“利潤”,顯然交強險存在暴利,違背了“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
申請行政複議未被受理
今年4月6日,孫勇向保監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並於4月17日向保監會提供8份證據,證明交強險每年有400億元的暴利。日前,孫律師收到保監會不予受理決定書,理由是他申請複議所針對的行爲不屬於具體的行政行爲,因此不在行政複議範圍之內。
據此前媒體報道,面對各方關於“交強險存在暴利”的質疑,保監會新聞發言人袁力4月23日表示,今年7月1日,在交強險經營滿一年時會對外公佈經營情況,如有大幅調整將召開聽證會。
由於是行政訴訟,法院將按規定在7日內答覆立案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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