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個黃金週開始,天津人出門旅遊,再不會被導遊牽着鼻子走,到哪兒吃飯,什麼標準,有無自費項目導遊都得對咱逐項說明。市旅遊部門要求,《天津市導遊員統一任務單》需一一列舉消費明細。
《天津市導遊員統一任務單》由市旅遊質監所統一編碼、管理,是導遊在帶團過程中必須攜帶的關於路線、食宿等方面安排的工作單。據悉,以往本市沒有規範統一的任務單,由各旅行社自行制定印發,使得任務單五花八門,有的填寫更是十分簡單,一些不規範的旅行社及導遊甚至從中鑽空子。
“導遊員統一任務單”內容涉及旅遊六要素“吃住行遊購娛”共30餘項內容,如用餐地點及標準、參觀路線及景點、門票價格、車型車座、購物點及停留時間等,應按要求填寫清楚,必須使用規範用語,如住宿等級標準一欄,就不能填寫“相當於幾星級”這樣的用語,而必須明確註明等級。
對於遊客關注的自費項目,任務單要求,要有明確的說明和收費標準。對屬於遊客提出增加的項目,必須經客人書面簽字同意,導遊員報旅行社同意後才能執行,收費標準必須按國家規定的價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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