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和王金平
馬英九
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臺北法院8日第三度召開准備程序庭,其中馬英九委任律師宋耀明提出『法務部長』施茂林在『行政院會』對於首長特別費的『實質補貼說』具有證據能力,被合議庭采用。此點對於馬英九相當有利。
要求調閱陳水扁特別費領用資料
昨日臺北地院第三度開庭審理馬英九特別費案,進行證據能力、爭點及傳喚證人等程序討論。法官將起訴書內容中『檢方認定馬英九施行詐術支用特別費』列為爭點,對此,步出法庭的馬英九重申,他根本沒有使用詐術、根本也沒有犯罪。
馬英九還在庭上要求調閱陳水扁當年在臺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領用過程資料,及傳喚14名『中央』、地方官員作證,以厘清特別費的屬性。因為陳水扁當時就是由出納人員在每月初,拿至秘書處蓋章請領。辯方希望以此證明,這樣的方式是以前至今就沿用的慣例,而非用詐術指使會計人員。
馬英九被媒體詢問合議庭采用『法務部』這項證據,意味著他已打贏第一場仗時低調說,一切還言之過早,他尊重庭上裁決。8日上午,馬英九的支持者一如既往的來到臺北地院外,夾道歡迎出庭的馬英九。
整個庭訊進行了兩個半小時,合議庭將在下次傳喚證人進行訊問,開庭時間定在5月22日上午九點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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