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公安交管局瞭解到,4月份,全市共發生交通事故7290起,造成63人死亡和1417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1051萬餘元,比去年同期分別下降20.27%、27.58%和27.22%,直接財產損失上升8.02%。
據分析,4月份交通事故有4個特點:一是前半夜仍爲交通死亡事故多發時段,尤其18時至20時交通死亡事故同比上升幅度較大;二是超速、酒後和無證駕駛及非機動車逆行爲引發交通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大幅下降,超速引發交通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比去年同期下降32.86%和57.14%,酒駕引發交通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比去年同期下降14.29%和87.50%;三是薊縣“涉摩”交通事故多發,共發生“涉摩”交通死亡事故6起,造成6人死亡,分別佔全市“涉摩”交通死亡事故總數和死亡人數的66.67%和60%;四是國、省道交通死亡事故下降。交管部門提示說,據分析近3年交通事故,5月份的每日18時至24時和週末爲交通死亡事故多發時段,“涉摩”和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爲高發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