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編造買保健品能獲高額返還利潤的謊言,騙取9名被害人共計24萬餘元。天津市塘沽區法院經審理,以詐騙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10萬元。該男子不服,於日前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訴。
被告人張某今年38歲,來自黑龍江省,小學文化。2006年4月間,張某編造購買大連某生物保健品就能有高額利潤的謊言,以每週返還3000元利潤爲誘餌,騙取其朋友、熟人等9人共計24萬餘元。隨後,張某將其中的3.2萬元作爲“利潤”,返還給其中的幾人,以此獲取對方信任,其餘全部用於個人花銷。後因其中一些當事人與上述保健品公司聯繫,發現張某並沒有將錢款給該公司作爲業務款,繼而報案。保健品公司在發現張某違規銷售的情況後,也在其公司網站上發佈公告,終止與張某的業務合作並取消了張某的銷售資格。案發後,張某的未婚妻退繳贓款21.5萬元,已由公安機關發還給衆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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