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將對豆製品生產經營單位做一次全面的檢查,對達不到衛生要求的單位責令限期整改並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整改後仍達不到衛生要求的單位吊銷衛生許可證,違法制假售劣的豆製品生產經營單位將依法嚴肅查處。
按照衛生部要求,今後豆製品生產單位生產加工場所應封閉,配備相應的冷藏、通風、照明、上下水、容器清洗消毒、洗手等設施設備,有完善的防蠅、防塵、防鼠衛生設施;生產、貯存、運輸、銷售過程中所使用的管道、容器、用具、包裝材料及塗料應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生產管道、容器、用具,如豆腐屜、豆包布等,使用前後應清洗消毒;嚴禁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豆製品。
批發和銷售豆製品的銷售場所或攤點應具備完善的防蠅、防塵、防鼠設施;銷售用工具、容器等生熟分開,並定期清洗和消毒;嚴格執行進貨索證驗收制度,採購豆製品應仔細覈對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檢查豆製品質量,不得從無衛生許可證的生產或批發單位購進豆製品;銷售定型包裝豆製品時應按照產品標籤上標明的貯存條件存放,禁止銷售變質、不潔、受污染的豆製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