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趙穎妍 通訊員楊蕊 張娟):近日,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檢察院受理了一起提請逮捕運輸毒品的案件,首次批准逮捕涉嫌運輸毒品罪的犯罪嫌疑人。
2006年間,韓某與朋友李某某、女友朱某某多次預謀到廣東購買毒品,並將籌集到購買毒品的資金分別存入李某某及朱某某的銀行卡中,便於在廣東取款。準備妥當後,三人乘火車南下,馬不停蹄直奔汕頭。經聯繫,三人入住汕頭市某賓館,與毒品上線謝某某接頭。轉天,韓某指使朱某某、李某某到銀行支取毒資10萬餘元。由謝某某帶三人乘車到某地,入住一賓館內。在賓館房間內,韓某、朱某某經品嚐確認,從謝某某及其同夥處花6萬元購買了毒品海洛因300餘克。
次日下午,在汕頭市另一賓館內,經李某某品嚐確認毒品冰毒後,韓某、朱某某用6萬元購買了白色晶狀顆粒400餘克,經鑑定從中檢出普魯卡因成分。三人準備先乘火車返京,爲方便攜帶毒品,朱某某從當地購買了一個挎包,隨身攜帶。抵達北京後,三人搭乘出租車返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公安河東分局及時掌握了第一手材料,爲了不打草驚蛇,尾隨三名犯罪嫌疑人從北京返津,將運毒人員一網打盡,人贓並獲。
河東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本着從重、從快打擊惡性犯罪的方針,依法對三名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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