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高考臨近,各地高考新政陸續頒佈。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的一條新規格外引人注目——凡按考生志願錄取且未報到入學的考生,下一年度錄取時,可能將因誠信缺失而不予錄取,後果由考生自負。
此政策一經出臺,社會各方發出不同的聲音。贊同者認爲,現行的高考招生制度是“一個蘿蔔一個坑”,此舉能有效提高高考招生資源的利用率,有利於實現教育資源的充分配置;但也有一些人提出異議,認爲高校是在以強勢的姿態給學生打上“不誠信”的標籤,制約學生的選擇權。
全國每年40多萬考生被錄取但未報到
近年來,被錄取而不報到的準大學生已經形成一個龐大的羣體。2003年,教育部發展規劃司透露,當年大學發放錄取通知書428萬張,真正報到的實爲382萬人,也就是說有46萬人收到通知書後不去報到。迄今,這一現象並未得到緩解,考生擇校帶來的招生資源的浪費已成爲人們普遍關注的一個問題。
上海師範大學數學專業大三學生景雪說,“在我周圍,被錄取卻不報到的現象非常普遍,我畢業那年,班級裏因所考學校、專業不如意,持有錄取通知書仍然報名復讀的學生接近一半。當然,這些人以考上高職高專的學生居多。”
近年來,本科第一批次院校,甚至是國內名校錄取的高分學生也加入了不報到的行列。據瞭解,北京大學每年都會有十幾個新錄取的學生不報到。
在如此“退學”的背後,專家分析原因有四:一,考生將志願的填報權主動或被動地交給老師或家長,而老師或家長在沒有充分考慮本人意見的情況下填報了考生不想就讀的學校或者專業;二,考生因一次考試失誤而與第一批重點院校第一志願失之交臂,雖然被其他學校錄取但心有不甘;三,某些高校專業收費相對較高,由於家庭經濟承受能力有限,學生經過權衡選擇放棄;四,一些學生在高考之前就開始做兩手準備,他們通常一邊參加託福、GRE考試,一邊準備高考,拿到國外大學的錄取通知後放棄國內的大學……
準大學生不報到關乎誠信?
針對“被錄取不報到”現象,甘肅省招辦近日明確規定:凡按考生志願錄取且未報到入學的考生,下一年度錄取時,省招辦會將其上一年度錄取未報到情況向招生學校提供;如學校因考生誠信缺失不予錄取,後果由考生自負。
採訪中,一些人表示,在現行的高考招生政策的主導下,已被錄取但又不去報到確實是對招生資源的極大浪費。南京工業大學物化專業的一年級研究生陳俊明認爲,“‘報考不報到’的確關係到學生的誠信問題,考前那麼多學校供你挑選,你報考的志願,須事先慎重考慮。學校既然錄取了你,考生就要爲自己的選擇負責。”
還有一些人則認爲,被錄取但不報到,是學生的選擇權,與誠信無關。蘇州大學教育學研二學生魏豔認爲:“單純地將‘被錄取不報到’現象歸結爲‘不誠信’是不合理的。因爲造成學生拿到錄取通知書不去就讀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如果僅僅因爲他拿到通知書而沒有去讀就剝奪他下年讀書的權利,是不恰當的。”
有網友表示:這是高校在教育資源“供不應求”的市場條件下,表現的一種強勢。在高等教育逐步走向平民化的同時,公衆花錢享受教育服務這一意識也越來越濃。如果通知書上學校的專業不對口,沒有必要委屈自己“一考定終身”。這不但不是誠信缺失,反而是考生們逐漸強化的自主選擇意識的一種表現。
據瞭解,在美國,一個考生可以同時拿到5、6個高校的錄取通知書,由考生最終選擇入讀哪所學校。而在我國,考生很難同時拿到好幾份錄取通知書,這樣一來,選擇的機會少了,就必然導致“退學現象”的產生。
教育問題專家、上海交通大學教授熊丙奇認爲:這一問題的關鍵在於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門將學生的正當選擇權與誠信問題混淆了。在美國,哪怕是一流名校,被錄取的學生前來報到的比例也不過60%、70%,那些沒有來報到的學生,難道就都是誠信有問題麼?這些學校也並不會就此認定學生不“誠信”,而會反思自己在哪些方面出了問題,比如獎學金、教學質量等,致使學生作出了放棄選擇該校的決定。
誰該爲高校入學“流失率”埋單?
每年將近40萬的準大學生因不滿錄取結果而放棄進入大學,高校在責備學生不誠信、浪費教育資源的同時,也不應該回避一個問題:爲何每年都會有一大批學生因上不到自己理想的學校而選擇復讀一年,甚至兩年、三年?
一年一度的高考,對學生來說是寒窗苦讀十餘載的一次關鍵性檢驗,有學生稱:考試結束後填報志願就像是一場賭博,“學得好不如考得好;考得好不如報得好;報得好不如運氣好” 。
上海體育學院經濟管理學院的研一學生王琳說,“其實,現在的高考招生制度,學生報考的時候看似在自由選擇高校,但是這種選擇的權利是很有限的,高考錄取的主動權還是在高校手裏。再者,現在大部分省市的報考方式還都是考生在考前填報,如果考生志願沒有填好,說不準就會失去入學資格。”
熊丙奇認爲,按照我國目前實行的集中分批次按志願優先的高考錄取原則,一個學生只能拿到一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這大大制約了學生的學校選擇權;也正是這種制度,使得學生如果在一所高校錄取不成功,就幾乎失去了其他高校的錄取機會,從而導致了教育資源的浪費。
熊丙奇同時認爲,教育主管部門與學校把學生放棄就讀歸結爲學生不誠信,還由此出臺限制措施,是高等教育長期習慣了壟斷地位、沒有市場競爭意識的表現。高校的當務之急是應好好完善自身教育質量和錄取規則。
在一所大學的BBS上有人這樣暢想:假設耶魯、劍橋、哈佛、斯坦福也可以在中國參加本科一批錄取,一個考生在高考錄取時,如果能夠同時收到北大、清華、耶魯、劍橋、哈佛5個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優秀生源的競爭才真正進入白熱化,這纔是真正做到了教育“以學生爲本”,我國的高考體制才能真正進入良性發展的時期。
有關專家表示:與其說考生“被錄取不報到”是誠信缺失,不如說我們教育部門的當務之急是:通過必要的制度設計,逐步開闢高考報考綠色通道,讓莘莘學子在學校、專業的選擇上有更多的餘地。確切地說,我國高等教育要持續健康發展,這種受教育者的選擇權是必不可少的,只有這樣才能讓高等教育感受到市場競爭的壓力,產生對辦學命運與前途的憂慮與緊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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