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北京市政府列入歷史文化保護區的東四八條衚衕如今面臨拆遷,文物專家、中國考古學會理事長徐蘋芳呼籲,“保護區不能再動了。”北京市政協委員劉綺菲此前就曾上書北京市政府,稱拆除事件“是一起嚴重破壞北京歷史文化風貌及社會和諧的事件”。
保護好歷史文化名城,就是保留歷史文化遺產,這關係到中華文明的傳承和民族文化的振興。然而,重經濟、輕文化的城市化進程,非但使應保護的文物和建築受到破壞,由於建築文化的缺位,也使城市失去了特色。世界著名建築設計大師貝聿銘惋惜地嘆道,北京古城舉世聞名,但很多美的東西現在看不到了,被大量醜陋的新建築遮擋和破壞了。首都北京尚且如此,國內其他大中小城市的境況又能好到哪裏去呢!
就事論事,拆除現存已經很少的北京胡同,不管打着怎樣的“危改”旗號也掩蓋不了破壞的實質。按照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有關規定,應採用微循環的方式對處於現狀的平房四合院予以保護。尷尬的現實是,破壞正在肆虐,面對這樣的事情,文物局也有很多的無奈,衚衕保護目前並沒有明確哪個部門主管,文保區管理、危改涉及多個部門,不是文物主管部門一家單位說了算。這就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健全機構,落實資金,完善機制,使保護有穩定可靠的資金來源,並建立起對地方政府特別是領導幹部在保護傳統建築方面的激勵約束機制。當然,不排除建築過程中開發商的效益。
對於歷史文化保護區中的歷史建築,不是說不能進行改造和更新,其外觀要按歷史面貌保護整修,內部可以進行適應現代生活需要的更新改造,改善使用條件。需要強調的是,改造需要有合理的限度,要採用逐步整治的做法,切忌大拆大建,不把仿古造假當成保護手段。
建築文化遺產,作爲一個城市固有的個性風貌,是歷史磨礪下的文化積澱,既凝聚着濃厚的人文精神,也展示着民族的文化底蘊。古城是逝去年代的歷史見證,它最重要的價值還不一定是經濟價值,是一種歷史文化價值、是情感價值,是能夠引起中國人自豪感的價值符號。保護古建築,刻不容緩,除了國家和各級政府要加強中國建築文化保護工作外,還要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當務之急是要喚起全社會的關注,把保護和利用、保護和開發、保護和經營結合起來,將古建築保護規範起來,納入法制化軌道,對積極參與中國建築文化保護工作並做出成績的企業和個人給予支持和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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