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道,日前,湖北、湖南、遼寧、廣西、四川、廣東等地區正在同時發力爭奪第三個“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一輪“新特區熱”似乎正在各地蔓延開來。
讀着這則消息,筆者既爲各地爭相發展不甘於人後的精神所感動,但也爲某些陳習所擔憂。
“新特區”,固名詞義是“新”,也就是區別於1979年起陸續設立的深圳、珠海、汕頭、廈門等經濟特區。人們將“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俗稱爲“新特區”。那麼,“新特區”“新”在那裏?媒體透露:新特區在經濟區體制、監督服務體制、城市化體制以及管理體制、外貿體制、科技體制、投融資體制、市場體系建設方面先行先試。若照此內容分析,那麼可以說“新特區”既可能有中央國務院賦予新政策,更包含着方方面面區別於原特區的艱辛與風險。
比如,關於建立和完善城市化管理體制,以“鄉鎮變街道、村屯變社區、農民變市民、農村變城市”問題,從上世紀末,在某些地方已鋪開,有的聲勢還不少,什麼“大城市”“大港口”“大開發區”,媒體更吹得天花亂墜,然而,卡殼的聲音也很快傳出,取而代之的是相關農民羣衆上訪不止,投訴不息。每談到此,一些人們至今仍心有餘悸,弄得不好,不但徒勞無功,還會引發一場亂局。
在利益碰撞越來越尖銳複雜的情勢下,爭奪“新特區”,使盡“法寶”據理力爭當然是有上進心的體現。但是,一旦與官員所謂“政績觀”掛鉤,那麼,爭奪“新特區”就會變味,恐怕也會爭出麻煩。這樣的現象並不乏見。
比如,一些地方爲着爭取什麼“旅遊城市”名片,爲着爭取什麼“開發區”的批覆,爲着某個項目上馬,通過不擇手段進行幕後交易,其結果,不但“賠了夫人又折兵”,還惹出一連串麻煩,留下負面影響。前些時候媒體曝光各地“駐京辦”問題。筆者斗膽進言,一旦爭奪“新特區”展開,恐怕各地“駐京辦”會變爲“爭奪辦”,往昔拉攏關係動作會故伎重演。
爲爭奪成功,一些地方的彙報材料可能就會重蹈滲假的老毛病,使上級不明地方真相,留下某些隱患。因此,爭奪“新特區”去掉“虛浮”二字,換上務實正常的心態至關重要。
其實,在改革開放成爲的態勢情況下,即使爭不到“新特區”,地方官同樣有作爲。千萬別爲“新特區”而出歪招。(文/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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