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管部門依法整治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和人力三輪車違法見效。截至17日的一個月內,交警共依法滯留非機動車868輛,處罰違法者1235人次。
治理中,交管部門實施了兩條措施:一是滯留不接受處罰車輛。昨天,交警治理大沽路濱江道交口交通違法,依法將不接受處罰的20餘輛自行車滯留。交警說,非機動車闖紅燈、走機動車道和騎自行車馱帶成年人三種違法多發,基本上每天都會處罰20餘人次。二是三輪車違法上路必罰。昨天,交警依法處罰違法加裝機械動力裝置三輪車8輛,並責令其恢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