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報》近日報道,爲了整頓非機動車交通秩序,交管局河北支隊中山路大隊日前推出人性化執法新辦法:對違法非機動車駕駛人,一不罰款二不指責,而是請其到路邊觀看相關事故錄像。有一名闖紅燈的青年看了有人騎自行車交通違法自行車被汽車撞散的錄像後,對自己的違法行爲後悔不已。
誠然,欲使交通井然有序,減少交通事故發生,交管部門強化、優化管理是重要保證。但不管怎麼說,交警的管理不是、也不應成爲“主體”,主體還是廣大市民。也就是說,我們在強調執法人性化、科學化的同時,更得不斷強調出行者的守法自覺性。只有大家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都積極配合交管部門的管理,才能保護城市交通秩序的井然。
可是,偏偏有些人對行路之“法”頗爲隨意。就拿騎自行車和電動車的來說吧,闖紅燈、超速、走戧道、帶成人、一人騎帶兩輛車在馬路練“雜技”等違犯交通法的現象時有發生。
文明出行,我們不能總被動地等着人性化的執法糾違。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文明行駛照章停靠等,不僅是確保自身安全的需要,更是天津市民積極參與“迎奧運,樹新風”活動、創造文明和諧環境應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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