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正取代國有企業成爲吸引天津新生勞動力的就業主渠道。
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介紹,從2003年到2006年,在天津市民營、集體企業從業的高校畢業生比例由18.2%提高到65.1%。同期,國有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數量比例由46.2%下降到20%。民營經濟對就業的拉動作用逐年增大,國家促進民營經濟發展、鼓勵民營經濟吸納安置就業的優惠政策作用顯現。
近年來,天津各類院校畢業生平均每年以30%的速度遞增,新增勞動力就業壓力加大。爲了引導高校畢業生到民營企業就業,天津市先後出臺多項優惠政策鼓勵民營經濟發展,保證高校畢業生在民營企業就業與在國有企業和其他所有制企業就業享受同等待遇,同等服務。
與此同時,天津加強對民營經濟的服務和監督,大力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加大民營企業人力資源開發服務力度、社會保險參保繳費監督力度,保證了在民營企業就業職工的合法權益。高校畢業生在民營企業就業穩定性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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