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助殘,不少人立刻就會想到:捐款。捐款確是獻愛心的方式,且是一種非常重要的方式。但是,助殘不是光捐款,捐款和助殘之間不能畫等號。如果一個人捐出的只是“款”而並不包含“愛”,那麼,這樣的捐款即使再多,也是打了折扣的。
有沒有“愛”,決定了對待“殘”的態度。記得很多年前有位作家在文章中用了“殘廢”一詞,引起讀者不滿。這位作家發覺自己犯了嚴重錯誤,趕緊緻歉。“殘廢”和“殘疾”,一字之差,意義迥異。我們願意相信這位作家純屬筆誤,我們更願相信所有的人都會把“殘”看做是“疾”。
人有了“疾”怎麼辦?幫他一把。醫生給他診治,是幫他;病友們相互扶持,是幫他;家人給他以溫暖,是幫他;陌生人給他以照顧和方便,也是幫他。這種“幫”,發源於博大的愛心,閃耀着人性的光芒,演奏着和諧的樂章。
然而,現實中不和諧的雜音也是有的。別的不說,最普遍、最常見的現象,就是盲道被肆意擠佔。有時候真的很疑惑:到底是誰的眼“盲”?
明天就是全國助殘日了,幫助殘疾人是每一個有愛心的人義不容辭的事。但如果個別人心裏確實沒有對殘疾人的絲毫關愛,這樣的人,可以肯定地說:在人性上有“殘”。那麼我們大家倒真該好好準備一下,藉着明天的日子,“助”他一“助”,給他“獻”一點愛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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