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起因“算卦”引發的命案在大港區法院審結,經法官調解,因特殊原因打死“算卦人”的男子一家賠償了被害人家屬36萬元,法院最終對該男子以故意傷害罪判刑3年、緩刑4年。
【案情回放】
緣起母親遭遇 男子打死“算卦人”
法院經審查明,年僅20歲,還是學生的被告人姚某於2006年8月26日從南開區到大港區找同學玩,當日下午2時許,姚某在大港區一飯店與同學喝酒時,恰好碰到被害人朱某等人在飯店裏給人“算卦”。朱某的行爲惹怒了姚某,雙方隨即發生爭執。原來,姚某的母親就是因爲相信“算卦人”說的話與其父親離婚的,姚母與“算卦人”結婚後又遭到家庭暴力,因此姚某憎恨所有“算卦”的人。
雙方被人勸開後,朱某隨即離開飯店,姚某又追到飯店門外揮拳猛擊朱某頭部,導致朱某倒地,在被送往醫院途中死亡。
經公安機關鑑定,朱某死亡原因爲“符合在其腦血管廣泛變性及飲酒的基礎上,頭部受鈍性外力作用致瀰漫性蛛網膜下腔出血死亡”。後姚某在其父的陪同下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法官調解】
耐心消除家屬猜疑 案件圓滿審結
被害人家屬因突遭失去親人的不幸,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一直情緒非常激動,他們既猜疑公安機關的死亡鑑定結果,也對傷人的姚某非常憤恨。法官在此情況下,不是簡單地根據證據斷案,而是耐心、認真地聆聽被害人家屬的滿腹委屈,最終使被害人家屬諒解了姚某。在法官的調解下,姚某一家給付被害人家屬賠償金36萬元,而姚某也因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刑3年、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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