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股民在上海一家證券公司營業部自助櫃檯前查詢股票行情。爲進一步促進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決定從2005年1月24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2‰調整爲1‰。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財政部、國稅總局有關部門負責人昨日(5月22日)向本報記者表示,未聽說近期將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
昨日中午,有關提高印花稅的傳聞在市場上快速流傳,甚至有人在一些互聯網論壇上發帖稱,“財政部晚間將發佈消息,證券交易印花稅率由1‰提高到3‰。”
就此,記者當日致電財政部新聞辦,其有關負責人答覆說:“確實沒有聽說過將要調整股票交易印花稅的消息。”
國家稅務總局新聞辦有關負責人也向記者表示:“如果調整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作爲參與部門,國稅總局新聞部門應該知悉,但是目前確實沒有接到有關通知。”
歷史上,我國曾6次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率,最早一次是在1991年10月10日,由6‰下調至3‰。最近一次調整是2005年1月23日,由2‰調整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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