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山西忻州市紀委監委瞭解到,因2006年高考時將考題帶出禁區,並私自拆封泄露高考語文試題,1名當年定襄中學監考人員和3名定襄中學教師獲刑。此外,對考點有監管等責任的定襄縣政府縣長助理、縣教育文化體育局局長石效忠等15人受到黨紀處分。
2006年高考前,定襄縣南關學校教師徐建國應定襄中學教師王柏峯的要求,與王一起預謀在高考中爲王的表弟作弊。2006年6月7日早上,在定襄中學監考的徐建國收受王柏峯送的現金4500元。6月7日8時25分,徐建國與同組的監督員劉淑琴領到17考場語文試題後,在去考場的途中,徐建國以忘記拿考務工作袋爲由,私出禁區到定襄中學平房西六排樊亞南家,將試題拆封取出讓等候在此的定襄中學教師樊亞南、劉斌峯看了約2分鐘時間,之後將試題裝入題袋並重新封好。
山西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因考點其餘監考老師和負責人迅速發現試題被拆封,並及時將相關人員送交公安部門處理,試題並未造成大範圍泄露。
2006年10月31日,定襄縣人民法院以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依法判處徐建國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因對這起泄露試題事件負有組織策劃的直接責任,王柏峯於2006年10月18日被定襄縣人民法院以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法院審理認爲,樊亞南爲作弊提供場所,是泄密事件的參與者,對試題泄露負直接責任,被以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作爲泄密事件的參與者,劉斌峯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忻州市紀委監委成立的調查組查證認爲,這既是一起個別監考人員收受賄賂、內外勾結、有組織有預謀的泄密舞弊刑事案件,也是一起教育考試機構監管不力、國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的失職瀆職責任案件。據此,除獲刑的4人外,涉案的15人受到黨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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