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委常委會日前討論通過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市委常委會作風建設的十條規定》指出,市委常委下基層一律輕車簡從,不搞層層陪同,不搞邊界接送,不違規使用警車。
這項於5月28日討論通過的規定指出,重慶市委常委會要堅持從重慶特殊市情出發,量力而行,精打細算,把有限的資金、資源用於發展經濟和改善人民生產生活。堅決克服講排場、比闊氣、鋪張浪費等不良風氣,帶頭抓好創建節約型機關活動。嚴格執行中央和重慶市委在辦公用房、住房、車輛配備、公費出國(境)、公務接待等方面的規定,不搞特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