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監總局日前通報山西寶山礦業有限公司“5.18”尾礦庫潰壩事故。通報指出,這起尾礦庫潰壩事故雖然未造成人員傷亡,但直接經濟損失達4000多萬元,導致尾礦庫下游近100名村民被迫疏散。事故影響和經濟損失巨大,應引起各地高度重視。
據介紹,2007年5月18日,山西寶山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發生潰壩事故,庫內近100萬立方米的尾礦持續下泄近30小時,造成下游太原鋼鐵公司峨口鐵礦鐵路專用線橋樑、變電站及部分工業設施被毀,繁(峙)五(臺)線交通公路被迫中斷,近500畝農田被淹,峨河、滹沱河河道堵塞。
山西寶山礦業有限公司位於山西省忻州市繁峙縣境內,始建於1996年,是一家股份制私營企業,年開採鐵礦石90萬噸,年產精礦粉30萬噸。該企業尾礦庫設計庫容540萬立方米,設計壩高100米。
據初步瞭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尾礦庫排滲(排洪)管斷裂,回水浸蝕壩體,導致壩體逐步鬆軟並最終潰塌;二是企業未按設計要求堆積子壩,擅自將中線式築壩方式改爲上游式築壩方式,且尾礦壩外坡比超過規定要求,造成壩體穩定性降低;三是企業安全投入不足,未按規定鋪設尾礦壩排滲反濾層;四是在增加選礦能力時,沒有按要求對尾礦排放進行安全論證。
通報指出,當前,南方各地正在陸續進入汛期,爲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加強安全生產和尾礦庫的安全監管工作,採取有力措施,防範尾礦庫事故的再次發生,提出以下要求:
一、立即開展尾礦庫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各地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和國家環保總局聯合下發的《關於印發開展尾礦庫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07〕112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7〕16號)的要求,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組織領導下開展尾礦庫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要針對尾礦庫的特點,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督促企業開展尾礦庫隱患自查工作,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制訂方案,明確責任,落實資金,限期整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重點檢查尾礦庫相關安全生產法規和標準的宣傳貫徹、落實情況,指導企業編制、完善事故應急預案,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尾礦庫要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並責令停止使用、限期治理。
二、強化尾礦庫的安全監管工作。要按照《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號)的要求,認真履行尾礦庫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手續,並監督檢查企業是否按照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和生產運營,嚴禁違規施工、超量儲存、超期服役和尾礦庫帶病運營。當前,特別要加強對下游有重要工業設施和城鎮的尾礦庫,關閉、破產企業的尾礦庫,以及進行尾砂回採再利用的尾礦庫的安全監管,確保落實尾礦庫管理單位的安全職責。對於沒有正規設計或者資料不全、已經投入生產運營的尾礦庫,一律責令停止使用並限期整改。
三、認真做好尾礦庫汛期防洪工作。各地要結合本地情況,組織開展一次全面、細緻的尾礦庫防汛安全檢查,特別是曾經發生過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重點地區。要督促企業在汛期到來之前加強對尾礦庫的巡查,建立健全汛期安全檢查制度;加強對尾礦庫的排洪、泄洪設施的維護,確保排洪道的暢通,保證尾礦庫的調洪庫容和幹灘長度;要對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隱患進行重點巡查,制定應急措施。
四、加強尾礦庫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與氣象、交通、環保等部門建立聯動機制,保持聯繫暢通,完善尾礦庫事故的應急預案,落實各項應急措施。要檢查相關企業制定的尾礦庫泄漏和潰壩事故的應急預案,督促企業做好尾礦庫應急處置的培訓和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工作,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理、應變能力和應急響應速度。一旦發生尾礦庫事故,企業要立即啓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搶險救災,並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及時、如實上報安全生產監管部門。
五、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尾礦庫安全技術規程》,制訂尾礦庫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要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對尾礦庫存在的隱患認真進行整改,確保尾礦庫的安全生產;要落實防汛物資和防汛措施,健全防汛組織機構,確保尾礦庫安全渡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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