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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正常執法,反被惡勢力訛了3萬元,日前該惡勢力帶頭人被判了5年。昨日,記者從鄭州市上街區人民檢察院獲悉,15日上訴期過後,獲刑者沒人提出上訴。
2005年7月10日,新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接羣衆舉報,一浴池鍋爐存在安全隱患,隨即派人前去調查,在向浴池相關人員出示證件後,要求拆除鍋爐安全閥並要求業主停業整頓。
浴池老闆李強(化名)不想停業,便向一個人求助——馬勝利(化名)。他向馬勝利提出了三個條件:恢復營業;包賠損失;處理停鍋爐的監督局工作人員。
7月11日至13日,馬勝利以自己在浴池有股份爲由,開四五輛麪包車,帶三四十人,將新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大門圍堵。最終,爲減少負面影響,該質量技術監督局被迫答應了馬勝利的要求,“賠償”他們現金3萬元。
其實,該事件只是馬勝利團伙所犯案件中的一件,自2005年到2007年初,該團伙曾多次在新密城區和曲樑等地多次敲詐勒索,且所用辦法有一個共同模式:爭執、打傷、圍堵、要挾、包賠。
2006年3月15日,該團伙被鄭州市公安局定爲2006年第5號“打黑除惡”督辦案件,並於今年年初被公安機關抓獲,僅1人漏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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