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合肥市物價局在調整污水處理費標準聽證會上拒絕媒體採訪、拒絕透露消費者代表聯繫方式的做法受到普遍質疑。(據《新華每日電訊》6月3日電)
聽證就是要讓老百姓親身參與其中,瞭解過程,發表意見。作爲保護利益關係人合法利益、加強決策透明度、保證決策公平、公正的制度,聽證已被日益廣泛地運用,並在建立以人爲本的和諧社會中正發揮着更大的作用。但是,安徽省合肥市物價局的這種做法頗讓人有些費解:拒絕公佈參與聽證的百姓代表的聯繫方式。還有一點也可以從文中看出:聽證會召開時是不允許記者採訪的。
不過,安徽省合肥市物價局的這種做法並不是個例。2002年1月的全國鐵路價格聽證會,參加聽證的消費者代表也被“祕密保護”,使得聽證代表在聽證會前不能與廣大消費者進行交流;2004年,鄭州市物價局召開城市供水價格聽證會,受影響最大的餐飲業竟沒有代表……有的聽證會,代表缺乏代表性;有的聽證會主辦方在會前就和代表達成了默契,一些與政府部門持不同意見的羣衆或團體沒有充分發言權,甚至無緣與會;還有相當多的聽證會存在“祕密保護”、“信息隔離”的現象,存在着“暗箱操作”的嫌疑。
記者幾經周折採訪了參加安徽省合肥市物價局關於調整污水處理費標準聽證會的代表李海洋,他說:“說實話,污水處理太專業,很多情況我都不瞭解,還需要去做調查,只憑我一個人的力量太微薄。”事實的確如此,法律規定:聽證會前10天送達聽證材料。但由於材料多、專業性強等因素,有些問題甚至還要去實際調查才能瞭解清楚,提前10天送達材料,時間太短。在這種情況下,一些聽證會質量根本得不到保障,其結果也難令人信服。
無論是價格聽證,還是立法聽證,只要關係到老百姓的生活,就是大事。聽證會允許百姓代表入會,應該說是我國民主法制的進步。百姓代表,是廣大人民羣衆的代表,他們發表的意見不應是主觀的,而是綜合了許許多多涉及切身利益的羣衆的觀點。因此,百姓代表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羣體。正如同“兩會”代表一樣,他們的身份不應該是保密的。
2007年全國“兩會”上,溫家寶總理在報告中用了大量的篇幅談民生的話題,讓我們看到這是政府在職能上的最大轉變,由追求經濟增長轉向解決民生問題,由“管制型”轉向“服務型”。向“服務型”的轉變不能停留在口號上,要讓老百姓切切實實體會到這種轉變帶來的實惠,讓他們真正參與到城市的建設與發展中來,只有這樣,共建共享的和諧社會目標才能實現。
筆者認爲,聽證會作爲政府決策的制定手段之一,應該是公開透明的,不僅會議要公開,聽證代表的信息要公開,有關聽證事項及相關資料也要全部公開,還應充分利用現代網絡和電視等傳媒進行直播,避免暗箱操作,提高聽證會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政府應從保障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角度出發,科學合理地採納聽證結論,不予採納的意見建議要由有關部門及時給出合理解釋,確保聽證會不走過場。(文/劉雁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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