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今天五度審理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在結束一共四次的準備程序庭之後,全案進入實質審理程序。合議庭預訂以六次庭期,由檢辯交互詰問包括前“行政院”副主計長張哲琛、前市府主計長石素梅在內的十四名證人。
據“中央社”報道,依合議庭裁定傳喚的十四名證人以及安排的庭期,包括今天傳喚臺北市審計處審計員彭淑芳與張哲琛,以及曾任市府參事的康炳政。
後續傳喚證人還包括:前市長辦公室主任廖鯉與辦公室祕書孫振妮、方惠中、孫麗珠,祕書處出納劉靜蓉、趙小菁、吳麗洳、周秀霞,主計處科長林秀風,前市府主計處處長石素梅,會計室主任謝鎙環。
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臺北法院自從今年四月三日首度開庭,包括四月十七日、五月八日、五月二十二日,以及今天開庭,先後五次庭訊馬英九都準時出席,依院方平均兩週一次的開庭進度,若審理庭進行順利,全案可望在九月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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