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的《關於加快推進行業協會商會改革和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現職公務員不得在行業協會、商會(以下統稱行業協會)兼任領導職務,確需兼任的要嚴格按有關規定審批。
有關意見提出,大力推進行業協會的體制機制改革。實行政會分開。行業協會要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切實解決行政化傾向嚴重以及依賴政府等問題。要從職能、機構、工作人員、財務等方面與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徹底分開,目前尚合署辦公的要限期分開。現職公務員不得在行業協會兼任領導職務,確需兼任的要嚴格按有關規定審批。行業協會使用的國有資產,要明確產權歸屬,按照有關規定劃歸行業協會使用和管理。建立政府購買行業協會服務的制度,對行業協會受政府委託開展業務活動或提供的服務,政府應支付相應的費用,所需資金納入預算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