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不得在行業協會兼職。已兼職的,必須在今年9月底前辭去公職或辭去行業協會職務。”昨天,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了《關於杭州市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實施意見的通知》。
杭州市將用一年時間,完成全市各級登記註冊的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工作,將行業協會培育成自主辦會、自主管理、自我發展的社會團體,充分發揮其協調市場主體利益、規範市場經濟秩序、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的作用。
意見明確了脫鉤的範圍:在杭州市民政部門登記的各類行業性社會團體存在以下情況的,按照本意見進行脫鉤:現職機關工作人員(含參照、依照公務員管理的工作人員)兼任行業協會職務的;與行政機關合署辦公的;與行政機關會計合賬的。
公職人員不得在行業協會兼職。已兼職的,必須在2007年9月底前辭去公職或辭去行業協會職務。行業協會錄用新的專職人員應向社會公開招聘。
行業協會應設獨立的辦公場所,不得與行政機關合署辦公。現合署辦公的,應在2007年9月底前完成機構、場地分設,懸掛牌匾。
脫鉤後,行業協會不具有任何行政職能。行政機關應結合脫鉤工作,將應當由行業協會行使的職能移交給行業協會。同時,也可委託行業協會承擔有關行業管理職能。
同時規定,原作爲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雙重登記的行業協會,必須在2007年9月底前註銷事業單位登記或社團登記。
意見還對脫鉤後的行業協會進行了規範。如協會名稱應明確行政區劃,反映業務範圍,統一使用“行業協會”字樣的後綴爲名稱。不得使用已被登記管理機關明令撤銷或取締的社團名稱或與已登記的社會團體相同的名稱。行業協會會員單位要達到本地區同業組織數量的20%以上或銷售額達到同業銷售額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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