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方向的花季
犯罪嫌疑人趙某某,綽號“東東”,1991年8月出生
犯罪嫌疑人陳某某,綽號“春”,1990年8月出生
犯罪嫌疑人林某,綽號“超超”,1991年4月出生
……
當福安3個未成年人團伙犯罪案件的審理進入尾聲,一個又一個年輕的犯罪嫌疑人落網,專案組民警的心又一次沉重了起來:“他們的年紀小得令人心痛!”
據瞭解,這1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爲1990年後出生的青少年,最大的17歲,最小的僅有13歲。他們中大部分是初中輟學的學生,其中8名是在校學生,甚至有一名還是今年的高三學子。
警方調查發現,這些未成年人有着大致相同的經歷:荒廢學業、沉迷網吧;他們沒有固定的經濟來源,卻過早結交異性朋友,到高檔場所吃喝玩樂肆意消費,當無法從家庭中獲得更多的經濟支持時,便鋌而走險地走上了犯罪道路。從最初遊蕩校園周邊搶劫學生,到後來團伙作案,在城市各個偏僻地段搶劫約會情侶、的哥、摩托車司機,搶劫金額從最早的幾元、幾十元,發展到後來的搶手機、金銀首飾、摩托車,“被害人身上有多少搶多少。”這三個青少年犯罪團伙一發不可收拾,短短一個多月作案40多起;他們仗着人多勢衆,作案手法殘忍、不計後果。
2006年下半年,福建晉江市公安局也曾破獲一持刀搶劫團伙,成員均爲幾個十六七歲的少年,他們的父母都是在晉江打工的外來農民工。由於平日疏於教育管理。他們平時不上學也不願進廠打工,整日在街頭閒逛。記者從泉州市公安部門瞭解到,在近期抓獲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中,大約70%爲30歲以下的年輕人,而其中相當比例又是未成年人。
少年犯罪敲響的警鐘
正值花季的青春少年何以淪爲搶劫犯?小小年紀作案手段爲何如此兇殘?未成年人犯罪的高發不能不引起全社會的反思。
公安人員在辦案中發現,一些犯罪嫌疑人法律意識的淡薄讓人難以置信。一名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在落網後接受專案組訊問時,竟然還理直氣壯地說:“我還是學生,我明天還要上課呢!”在這羣人中,“白天上課、晚上搶劫”竟被視爲是正常的生活。
家庭監管的缺失,是導致這羣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15歲的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是福安某中學初三學生,由於父母忙着做生意,除了給他固定的零花錢外,其他的很少過問。父母的放任,讓他成了“自由人”,經常徹夜不歸,最終走上了搶劫之路。另一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父母離異後與母親一起生活,由於忙於生計,家長對他的學習、生活幾乎無暇過問。在王某某落網後,當民警問他怎麼聯繫其家長時,他卻滿臉的不在乎:“不用了,他們不管我。”
今年1至4月,福安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共抓獲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176人,其中年齡未滿18歲的32名,佔18.2%。“三個青少年搶劫團伙的覆滅,再一次向我們敲響了警鐘。”福安市公安局刑偵大隊負責人陳光說,當前青少年犯罪呈現增長趨勢,預防青少年犯罪,已刻不容緩。
泉州市公安局一位從事青少年犯罪研究的人士認爲,農村越來越多的父母轉到城市打工,致使衆多留守兒童的管教成了一大難題;而在城市,由於工作的緊張,一些父母也疏於對孩子的管教,加上一些不良社會風氣的影響,未成年人犯罪問題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顯得更爲突出,亟需引起全社會的重視。
一位教育工作者表示,面對高發的未成年人犯罪,作爲成年人應該反思,我們的社會給他們提供了怎樣的成長環境?各種社會不良風氣的侵蝕,讓這羣孩子失去了花季少年應有的純真,扭曲的人生觀、價值觀,讓他們踏上了迷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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